【明慧網2003年5月2日】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我的丈夫早從1995年就開始修煉法輪功。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們夫妻因進京上訪,講清真相,先後被非法拘留6次,罰款2萬餘元,家中生意無法繼續,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2001年3月,因向中國老百姓講清真相,我和丈夫先後被抓,丈夫被非法關押15天,因拒不向惡警說出資料來源,被惡警殘忍地毒打,後被判勞動教養三年,我也被非法判教養一年半。 2001年7月6日,我丈夫死於教養院,據目擊者陳述,教養院惡警對他連續用刑七個小時,惡警把他的衣服剝光,摁倒在地上,用警繩死死勒緊他的嘴,身上用板子壓住,板子兩邊用凳子壓住,惡警坐在凳子上,然後用六根電棍在身體的各個敏感部位同時過電,就這樣從上午8點一直折磨到下午三點。他的全身被電棍過得已沒有一點好肉,散發著焦糊味,他的嘴被勒得嘴角兩側向外裂開5釐米,沒法進食。直到7月6日,他慘死時嘴角還不能閉上。這期間家屬多次要求接見,教養院為了掩蓋暴行,直到他死都沒讓家屬見上一面,未經家屬同意,違法地匆匆地火化了屍體。 我的公公聽到兒子慘死的噩耗,悲痛欲絕,不久便悲憤地離開了人世。我的父親,在女兒被判勞教、女婿慘死的雙重打擊下,也含恨去世了。我們一家三條人命就這樣在江氏集團的邪惡鎮壓中被奪去了。 我們原本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人,並有一份不錯的生意,四年來迫害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教養院之所以敢於如此邪惡地迫害大法學員,用它們自己的話說:“上邊有令,往死裏打,打死算自殺”。這所謂的“上邊”,就是江XX一手操控的610辦公室。 江XX的雙手沾滿了善良的大法學員的鮮血。我強烈呼籲正義國家的正義人士們,伸出你們的援助之手,制止這場發生在中國的邪惡虐殺。 在此我委託美國律師泰瑞﹒馬什向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控告江澤民的罪行,追究其群體滅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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