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5月17日】澳洲籍大法弟子蔡女士隨丈夫在廣東東莞投資辦廠數年,因修煉法輪功一直遭東莞公安長期監視。2001年10月,蔡女士因隨身攜帶法輪功書籍在深圳市羅湖口岸被深圳海關人員非法拘禁24小時,逼迫她放棄修煉,寫保證書。蔡女士絕食絕水抗議,才得以返回香港,但隨身攜帶的大法書籍被沒收。數月後,蔡女士和其先生多次遭深圳海關和東莞海關電話騷擾,揚言要給蔡女士洗腦。 2003年4月中旬,以東莞市塘廈鎮橋隴村委治安隊長黃經緯為首的惡警以辦理暫住證或以查貨車司機為名,多次到公司進行騷擾,同行的還有橋隴村委黃主任。因公司職員不配合,它們便伙同塘廈分局的惡警到公司強行帶走公司所有職員到石鼓派出所非法搜身、審訊,有兩名職員還被強行關押到關犯人的骯髒拘禁室數小時。使公司職員精神與人格遭受極大侮辱。“我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無緣無故關押審訊我們,太不講法律了。”對公司職員的非法審訊長達4小時之久。 幾天之後,東莞市公安局伙同塘廈分局、石鼓派出所(惡警羅送偉--主要犯罪惡人)及橋隴村委治安隊黃隊長一行10餘人,非法闖入蔡女士公司及其私人住宅別墅進行非法抄家。所有的房間、所有的辦公室辦公桌、職員宿舍、倉庫無一遺漏,公司員工驚呆了,惡警粗暴的言行,瘋狂的舉動,公司職員不敢相信這幫流氓竟是警察。公司業務無法正常進行,來往客戶不敢進入公司,給公司經濟名譽帶來極大損害。它們毫無理由的抄家,沒有抄到半點它們想要的東西。隨後又生一惡計,把公司價值10餘萬元的五十菱貨車搶走,矇騙蔡女士的先生交出汽車鑰匙,堂而皇之的開出“東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單”,經辦人是石鼓派出所惡警羅送偉等,見證人:劉敬堂,並口頭承諾2、3日後歸還。但時至今日半月已久,尚未歸還。多次打電話去問還車之事,都推說要老闆本人來取。是何居心? 蔡女士先生質問惡警為何抄廠,搶汽車?公司又未觸犯任何法律。黃經緯隊長答道:不關你和公司的事,是有關政治。要你親自上來才可取車。 蔡女士和其先生一直生活在國外,對這樣的國家警察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聞所未聞,疑是過去的文革捲土重來,茫然不知所措。 老闆無犯錯,又不是煉功人,太太煉功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以前做人的不好習慣都改過來。一個國家難道要壞人多好人少嗎?江氏集團無理歪曲事實,把做好人的事與他自己的壞事倒置宣傳矇蔽世人。現在SARS病就是它的隱瞞欺詐導致的後果。 中國大陸善良的人們呀!快清醒起來吧!執法人員要執法行事,善待法輪功將會給你本人及子孫後代福報。未經正常國家憲法審定的執行是違法的,是會遭到報應的! 相關人員電話: 東莞市公安局伙同塘廈分局石鼓派出所惡警:羅送偉,手機13902617313 東莞市公安局伙同塘廈分局局長:張志根,手機13809643808 東莞市公安局電話:0769-22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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