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5月12日】 親愛的朋友, 感謝您就查爾斯李醫生在中國被拘留事件的來信。我很理解您對這一事件的觀點。 身為美國公民和法輪功修煉者的查爾斯李醫生,於今年一月回中國探訪家人途中,在抵達廣東省時被中國當局拘捕。他被以涉嫌從事破壞活動的罪名拘捕,該指控與中國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有線衛星電視系統插播抗議政府取締法輪功的錄像有關。由於中共認為法輪功對XX黨統治構成威脅而於1999年7月將其取締。2003年3月23日,李醫生被判三年監禁及驅逐出境。李醫生是否要服滿三年監禁才被驅逐出境,目前還不清楚。 中國當局無視法輪功的和平寧靜、非政治和非宗派的特性,對其修煉者進行大規模鎮壓。至今已有成千上萬的人因修煉法輪功被拘捕。 中國當局的這些行為違反了中國簽署的聯合國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我已與多位參議員同事共同書寫了一封信,表達我們對“鎮壓法輪功修煉者一事的關切與震驚。” 因不同信仰而對人們的鎮壓是世界歷史上一再重演的可恥的一幕。促進宗教自由與寬容一直是美國人權政策的重要組成部份。我認為中國當局應儘早釋放李醫生回家,而非以莫須有的罪名監禁他。 致禮, 卡爾.列文 (Carl Levin) 200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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