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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法弟子蔣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網2003年4月9日】成都大法弟子蔣前於2001年5月7日和另外二位功友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而出去正法、護法、貼標語、掛橫幅“法輪大法好”。當晚他們三人都被當地惡人舉報到溫江公安局和城西派出所,結果被抓,傳單和標語被沒收,被帶上手銬送往溫江公安局拘留所惡語威逼,並登記姓名與地點。當晚2點,蔣前被帶上手銬押回家,十幾名公安警察非法抄家,叫家裏人把大法書籍交出來。家裏人沒有配合,惡警便翻箱倒櫃,結果,沒有翻出任何資料與大法書籍,氣的像餓狼一般,惡狠狠地又把蔣前帶走,送往公安局拘留所拘留2天,然後直送看守所。

蔣前和另外二位功友在看守所裏受盡非人折磨,被惡警指使的犯人毒打,逼迫放棄修煉。蔣前他們沒有屈服。到看守所不到半個月,於5月21日被與刑事犯一起用警車押送著遊街示眾,令人寒心,做好人都難。他們在看守所裏強迫勞動7個月,威脅寫“保證書”,他們都沒有動搖,2001年12月10日,他們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法庭上,法官強制蔣前家屬不准提出問題,否則還要給蔣前加刑。法官在非法宣判之前問蔣前:你對法輪功還有甚麼認識?蔣前堅定地回答:法輪功好,祛病健身、修心向善、做個好人。法官惱羞成怒,就這樣蔣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現在蔣前被關在雅安監獄一監區,過著非人的生活,度日如年,酷刑威逼、強迫洗腦。家裏人去看他,公安局都要問:你煉過法輪功嗎?蔣前被強制下隊勞動,其父去見他,惡警惡言亂語,誹謗師父,不讓其父與兒子見面,叫其父回家到大隊公社派出所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書”才能見到兒子。

附:自從蔣前學了法輪大法之後,身心受益,遵照大法的要求做一個真、善、忍的好孩子,對父母很孝順,對別人很關心,心地善良,是一個很好的孩子,鄰里都要說他聽話、誠實,對親朋好友都很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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