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30日】那是2001年,發生在山東省某司法單位的幾件看似平常之事: 第一件事,2001年初,兩位堅決抵制邪惡洗腦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開除了公職。(網上有過報導) 第二件事,被非法開除的大法弟子原工作場所是一所不算太大的類似「四合院」。在那裏長有一棵粗壯繁茂的梧桐樹,多年來年年都是紅花遍樹開,被視為吉祥之樹。在大法弟子被迫離去不久,在一陣不大的風雨中,這棵大樹倒下了。 院裏另有一株幾十年樹齡,樹冠差不多有半個籃球場那麼大的核桃樹,無論「大小」年景,都是果實累累,3000-4000個果實年年奉送給人們,更是被譽為祥兆。核桃者,「合套」也。此核桃樹當年秋天僅有30-40個果實。2002年更是幾乎絕產。可能兩樹也有情有意,能辨是非善惡吧。 大院的「主人」(基層單位一把手),拿了大家的錢財,來滿足個人私利,當年下半年,由一級警督,主要負責人和連續多年的「先進」、「模範」、「優秀」一夜之間淪為囚犯,被判處緩刑刑罰。此人曾被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謊言所毒害,又為私利所惑,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怨恨常有,落井下石。此案同時牽連了這個單位上下多人。 以上幾事是巧合嗎?其實啊,天理報應之事曾無數次的以不同形式展現在人們的現實生活中,只是有許多人出於個人私利的緣故而不願承認、不敢承認罷了。恰當的報應又是上天對迷中的人的無知之過的慈悲點悟,如能從天理報應中醒悟過來,棄惡從善,那才是聰明的、值得慶幸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