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25日】在我平凡的修煉道路上,沒有甚麼驚天動地的偉大壯舉,但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一次講真相的親身經歷,讓我對正念正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春節前夕,我和一位同修到離家100多里地的一個鄉鎮發放真相資料、粘貼標語。即將做完,在一個街道轉彎處,開過來一輛警車在我身旁停下,我轉身便走,警察跑來一把抓住我,惡聲惡氣地說:想跑,你跑不了了,有人舉報你們發放法輪功傳單,我們找了幾道街,總算抓到你了。他們硬抓我上車,我使勁掙脫,他們連推帶搡,強行把我帶上車。我一直默念正法口訣,想起「沒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後的執著》)我穩定了一下情緒,鎮靜一下自己,感覺沒有一點怕心。想到既然不能馬上走脫,那就運用智慧吧,他們問我姓名,材料來源,我不回答,問我地址,我想起師父經文「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於是巧妙回答他們,問是誰讓你來的,我說自己要來的。問為甚麼發材料,我平靜地對他們說:要讓大家知道法輪功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向他們講清真相,他氣洶洶地罵著我說,他不想聽。我在心裏默默地對他發正念,清除背後控制他們的邪惡因素,他不罵也不問了,決定抓另一同修。 冬天的公路很滑,二位騎摩托車來接我們的同修被發現,警車窮追不捨,一同修摩托車滑倒,他迅速爬上山脫險。與此同時,另一同修被抓。我們一起發正念清除邪惡,其他二位同修也發正念,幫我們正念闖關。在強大的正念、師父的保護下,我們平安闖出來了。在那個漆黑的夜晚,我們失散的同修各自步行了十個小時,於次日早上安全返回家。 此次洪法過後,想到幾點應該注意的事情: 1、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法、發正念、講真相」,學好法,重視發正念,清除所到之地的一切邪惡干擾,以強大的正念,純淨的心態去發放真相材料,救度世人。 2、一次發放材料量不宜過多,時間不宜過長,這兩點能引起惡人的注意。 3、化凍、雨後、下雪天不宜發放,能留下腳印。 4、電話、身份證件等不宜隨身攜帶。 以上為個人所見,層次有限,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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