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23日】師父說“大家記得,我經常跟你們講一句話,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慮別人。每當發生一件事情的時候、出現一種情況的時候,哪怕一件小事,我的第一念首先想到別人,因為已經形成自然的了,我就是先去想別人。如果你們都能做到,那麼證實法中就不會出現爭執不下的事;你們要真有這樣的堅實基礎,出現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能冷靜下來想想別人看看自己,我想很多事情都會做好的。”(《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 “想想別人看看自己”,那麼到底“想別人甚麼”?又“看自己甚麼”? 由於自己的心不純正,所以始終都沒有更好地正悟法理。以前,每當讀師父上述講法時,對其中“想想別人看看自己”理解就是:首先看同修身上存在哪些執著,再以此為鏡反觀自己。同時呢,還要寬容大度地包涵存在執著的同修。 現在,通過學習師父《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我對“想想別人看看自己”有了全新的認識。 師父在法中說:“大法弟子對待任何事情都應該正面對待,不要看人家不好的一面,總要看人家好的一面。其實你們知道嗎,我當年傳你們大法的時候,講課中下面發出很多常人的思想反映來,有的人思想反映非常不好,可是我都不看。我就看你們好的那一面,我就能度了你們。我要是都看你們不好的那一面,我怎麼度啊?越看越生氣,我怎麼度你呀?(鼓掌)所以在任何情況下,別被常人行為帶動,別被常人心帶動,也別被世上的情帶動。多看人家好處,少看人家不好處。”(《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我個人理解,“多看人家好處,少看人家不好處。”這是師父要求我們在正法修煉中,遇事要先“想想別人看看自己”的重要的內涵,這不也是“洪大的寬容”和“善意理解”的真正內涵之所在嗎?! 在正法修煉中,要用正念正面看待同修的好處,長處,優點,並以此為鑑來找自己的不足,短處,缺點,徹底去除之,這才是“向內找”的真諦啊! 而我在以前的修煉中,眼睛總是盯著同修的“不足”,所說的“不足”,也是按照自己的認識標準來衡量的,來圈定的。每遇到問題時,首先就是不自覺地“向外推”,那就是找同修的不是,然後才反找自己,而不是積極主動地真心首先“向內找”,先找自己,並鏟除之,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是常人固有的習慣性表現,是“為我為私”的典型表現,這不是真修大法弟子應所為的,是對師父所講法理的歪曲和誤解。 個人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