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23日】 控告人: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全體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被告: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所長 史英白 被告:魯振山,職務:所長 被告:張波,職務:隊長 被告:趙余慶、吳洪勛、姚福昌,職務:科長 被告: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管教 控告事項: 上述被告利用職務之便,刑訊逼供,故意傷害、體罰大法弟子。 事實與理由: 上述被控告人為了向上級邀功領賞,採取欺上瞞下手段,逼迫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大法弟子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並上報謊稱大法弟子在此所說、所寫全部是“自願”行為。這與真實情況是相違背的。 事實上,是被告在萬家勞教所通過強制手段逼迫大法弟子做的,他們在大法弟子身上用盡了各種刑罰。 2002年8月27日開始,萬家勞教所的男幹警進入女監,每班4個男幹警,4個女幹警,還有4個刑事犯全天監控看管大法弟子(利用刑事犯打罵迫害大法弟子),每天要求大法弟子穿勞教服,戴胸卡,強迫背他們自編的誹謗法輪功的所謂“守則”,其中包括每天都必須“宣誓”,每週一次答卷,寫“三書”。如果大法弟子不按照他們所規定的上述要求說、寫,他們就給大法弟子上各種刑具。 給大法弟子上刑具的部門是所謂的管理科,三個科長叫吳洪勛、趙余慶、姚福昌(綽號叫姚大掛)。他們領著刑事犯毒打、迫害大法弟子,所用的刑罰有:電棍電擊身體,長時間坐鐵椅子、長期蹲小號、潑涼水、踢、打、長時間下蹲、雙手倒背腳尖離地吊起。萬家勞教所的七大隊,二、三樓關押大法弟子,三樓是集訓隊,迫害大法弟子最嚴重,實行強制洗腦。他們最常用的也是最嚴重的一種刑罰叫上大掛。就是把大法弟子雙手分開,銬在方向相反的兩張床的上鋪很高的地方,然後用力將兩張床分開一抻,人完全離地,床有些傾斜,一張床上坐一個刑事犯將床壓住。大法弟子被吊昏過去,他們往大法弟子嘴裏放救心丸,醒過來不寫“三書”,不說“守則”、“宣誓”,他們還繼續吊,連續吊。有的大法弟子一天被吊7、8次。更嚴重的是上邊吊著,下邊還用大電棍電。上述刑罰每一個在萬家的大法弟子都經歷過。 幾年來在萬家勞教所,被告利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他們為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犯減期,採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讓刑事犯打罵大法弟子。其中有個刑事犯叫白雪蓮,與管理科科長趙余慶勾搭成奸,完全順從他們的安排,只要給減刑,甚麼壞事都幹,參與強行“轉化”的整個過程。 被告對堅定信仰、不按他們要求做的大法弟子還採取剝奪睡眠的手段。2003年春節前,從早上5點起床開始坐小凳,一直坐到半夜12點,春節後有一部份從早晨5點到晚上11點,一天只給兩次去廁所方便的時間(早5點、晚8點)。近期要求大法弟子從早晨5點起床坐小凳,8點開始,每一小時背一遍“守則”、“宣誓”,晚6點開始兩手後背,兩腿下蹲到12點。 由於大法弟子長期被體罰坐小凳(小塑料凳上有毒,密封不透氣),長期坐著,導致大法弟子從屁股上開始長疥,最後發展全身潰爛,有的都不能自理,痛苦不堪,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 當被逼無奈的大法弟子按他們要求寫下“三書”、“答卷”後,他們明知道這不是大法弟子的真心所為,卻故意採取欺騙手段,欺上瞞下,口口聲聲說:“政府不讓你們說真話,就得說假話。”還逼著大法弟子說:“轉化是自願的。”並假惺惺地說:“我們為了養家糊口、掙錢,雖然大法弟子寫的‘三書’是廢紙一張,但是,假的我們也要,只要你寫就行,我們要的是成績。”對於上邊來檢查,從來不叫堅定的大法弟子去談話,因為他們怕露餡、曝光。其實所謂的上邊更邪惡,罪惡是他們指使的。對非法勞教到期的大法弟子,他們認為思想不轉變的不予釋放。超期關押的大法弟子有:程文婷、於國榮、孫銳、張淑琴、周華、呂士萍、孫麗芝、王淑榮、王玉花、曹玉娥、曹連娣等,特別是對高級知識分子到期不放,最長的超期關押近5個月。 綜上所述,萬家勞教所的被告,身為人民警察,卻置警察的職責、社會倫理、道德於不顧,對外採取欺騙手段,矇蔽世人;對大法弟子幹盡壞事,為讓大法弟子背“守則”、“宣誓”、寫“三書”,不擇手段,肆意打罵、體罰、虐待、傷害、污辱,極盡所能,將萬家勞教所變成了迫害大法弟子的納粹集中營,大法弟子遭受刑罰時的慘叫聲不絕於耳。故此,萬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全體大法弟子特向全世界主持正義的國際組織、人權組織,對被控告人提出控告,請求對被控告人犯下的罪行給予正義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