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23日】2000年6月19日,我正在上班,突然來了電話,是我們街民警打來的,問我是否煉法輪功。我在電話對他們說“煉”。他們說如果你煉,我過10分鐘找你。過10分鐘他們真的來了,讓我跟他們去一趟。我隨後跟他們去了派出所。他們問我中央不讓煉法輪功,你為甚麼還煉。我說我原先身體一直不好,得了很多病,到醫院,哪也治不好,通過煉法輪功不到三個月,我全身的病都好了,而且沒花一分錢。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思想道德回升,返回先天本性,沒甚麼不好。派出所所長說,你能不能不說煉法輪功,比如這是茶杯,你說它茶壺行嗎?我說不行。我說我們講真善忍,應該說真話、辦真事、不說謊。後來他們派出幾個人去我家抄家,把我的《轉法輪》和煉功磁帶搜走。第二天派出所惡警把我和我丈夫的身份證收去了,2年多也不歸還,給我們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困難。 2001年1月22日街民警二人來找我單位,讓我跟他們去派出所一趟,10分鐘就回來,我又一次跟他們去了。到了派出所,惡警問我對法輪功的認識,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又問:“你春節期間是否進京上訪?”我說不一定。因為以後的事情沒法決定。他們看我沒有給予準確的回答,便說把你關在所裏讓你打掃這裏的衛生,讓你家人給你送飯。後來所長說“如果你說‘不一定’,我們就沒底了。”我說國家憲法也沒寫不讓公民去北京啊,北京是祖國的首都,是讓老百姓說話的地方,再說法輪功在外國也學,遍布全世界。所長一聽我說外國也學法輪功,就問我你怎麼知道的。我說“外國電台講的。”邪惡所長氣急敗壞,隨後他和一位警官把我送進了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數月。過了10多天,我要求無罪釋放並絕食抗議。又過了幾天,派出所惡警拿著蓋好的印鑑叫我在刑拘字樣上面簽字。我沒有簽。在以後的日日夜夜裏,看守所所長和管教的辱罵及不同刑罰是家常便飯。 在3月27日那天,我被市610劫持到洗腦班,他們用惡毒的方式栽贓陷害、造謠、誹謗大法和我們的師父,妄想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剝奪我們信仰自由,摧殘我們的意志。在洗腦班上,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被輪流送到看守所進行迫害。有一天,我同四位同修煉功,被610辦公室歹徒等6、7人看見,深更半夜闖入宿舍,他們無理地讓我們罰站。第二天,610歹徒專門為這事召開一次大會,問我為甚麼煉功。我說我們是修煉人,應該聽師父的話,煉功人必須煉功。那幾位同修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會議期間歹徒們決定以後誰在這裏煉功就給送走等等。他們還利用所謂的“幫教”多次跟我們“談話”,想方設法讓我們放棄信仰,還經常到家中恐嚇我的母親、父親、丈夫、孩子。使我的家人精神和身體受到很大傷害,父母多次病重。他們為非作歹想通過我的家人口中想知道我孩子是否煉法輪功,妄想達到迫害我孩子的目的,他們的行為非常惡劣。第三天我們10名同修被送到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裏一間30多人,又熱又擠,上廁所也受限制,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到了5月初又被送到第二看守所,強制我們勞動。在夜間煉功,被二看所長和管教闖入宿舍,連踢帶吼叫,不少同修挨打、受刑。邪惡管教經常叫我們撅著。到了5月末,我又被610劫持到洗腦班。在6月6日我被家人的痛苦所迫,寫下了“不煉功”的字樣回家了。 2001年末,派出所惡警去我工作單位讓我寫保證,如果不寫就抓人,他逼迫我丈夫讓我去派出所寫保證,我當時沒配合他就走了。 2002年正月十二,我去舅舅家串門,我帶著我的姪子將大法真相資料發放給鄉村有緣人,在這過程中,被一名專門揭發、舉報法輪功的機動三輪車司機發現並告到鎮派出所。他們進行非法審問。第二天給我送到市第二看守所,第五天他們又給我轉第一看守所,以最惡劣的罪名想判我3-4年刑。舅舅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同我家所在地的派出所聯合抄我的家,但甚麼也沒搜走。舅舅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惡警連我的姪子也不放過,多次騷擾,恐嚇我的姪子。由於姪子沒有母親,和我舅舅和舅母在一起生活,由於舅母二老年紀已70多歲,身體多病,受不了這精神上的恐嚇,我的舅母病重,抽筋,後果不堪設想。我的姪子因為這事,學校讀書也不去了,今年才15歲。我被送到第一看守所以後,每天都是很難度過的。不是分配幹活,就是被逼迫馬坐,背監規,穿馬夾,讓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情,如果違反就戴手扣子、上刑、坐鐵板凳等等。在獄中,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我沒有配合邪惡的要求,但在精神上受到了摧殘,在關押20多天裏,身體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在2002年3月21日被送到市醫院檢查,確診腦梗塞,以保外就醫釋放。在住院期間勒索醫藥費1000多元。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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