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本人是工人,丈夫也是工人。96年11月份,我們喜得大法,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思想昇華,以往身患七年頑疾皮膚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心律跳動過緩,腸胃炎,腰坐骨神經,頭痛病,神經衰弱症,丈夫腰椎盤突出明顯變形都在修煉中不翼而飛。 然而,從99年7月20日,以江××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使我們眾多無辜的修煉者遭到了不可理喻的打壓,我要把這三年多來親受的迫害控訴給國際法庭,讓世人看清、見證江氏集團犯下的罪行。 1. 99年7月20日深夜,有許多學員同時被抓,我和丈夫去省政府上訪,去上訪的許多修煉者,都井然有序的在人行道旁靜靜地站著,等省領導給我們公正答覆,可22日的上午約10點鐘左右,卻是大批的警察圍住我們,整齊的隊伍被警察強行切斷,連拉帶拽裝滿了十幾輛大客車,關了半天,頭天晚上就非法關押了許多修煉學員。 2. 接著當地派出所受江氏指使,將我和丈夫非法審訊。在這一片打壓的黑暗中,我們心裏就像壓了塊石頭。99年10月22日,我與丈夫去北京上訪,問到是煉法輪功的就抓,在天安門公安分局,強迫給我們照相,還自付30元,有的學員被背銬。有的學員被警察又踢又打,我被罰蹲(叫坐飛機)。警察不為民,聽從江氏指使,打壓民眾。丈夫被關進了北京昌平看守所,30日轉到駐京辦事處,那裏非法關押的都是大法弟子,每天都有被當地公安帶走的,每天都有關進來的。12月1日,由本市公安局把我們帶回,非法審我們一天半和一夜,科長劉某還打我丈夫,非逼承認是帶頭的,好加罪名。半夜他們強行抄家,氣勢洶洶,嚇哭了我女兒,那時孩子只有16歲。我們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丈夫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達7個多月之久,我和其她幾位同修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就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當地惡警不但到學校騷擾,還到家恫嚇女兒,逼我女兒按他們所說的寫信給她爸爸,女兒說:“我不會寫。”他們竟卑鄙說:“我們寫好你照樣抄”,孩子的情感受到了傷害。這幫惡警,為邀功請賞耍鬼把戲。 3. 同時從北京帶回共八個同修,以張、劉兩位科長為首,叫王××的警察,把我們所剩的人民幣1165元,其她同修也都是上千元,都被他們瓜分侵奪,私裝腰包至今。17日從拘留所回來,我被市裏作為打壓監控對像之一,幾乎每月都遭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一次或二次的無理騷擾,我都真心相告他們,我們煉功受益經歷,法輪功是真正的好,想喚回他們被埋沒的良知,可他們還幹著壞事,當年的年終,本市不法警察得到了省裏“表彰”,“獎賞”。 4. 丈夫在看守所,冰天雪地的冬天雙手被銬,吃飯睡覺都不鬆銬,手被銬腫。指導員反提我丈夫被銬的雙臂往水泥地摔,他被摔得滿臉是血。凡是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均遭到他的打、踢或銬。長達七個多月的非法關押迫害,使丈夫出現嚴重的腰椎盤突出症狀,不能坐,直不起腰,通過拍片,腰脊椎變形,醫生建議“趕快放人”,再這樣關下去,會造成下肢癱瘓,迫於後果責任,在嫂子的擔保下,於2000年6月份取保候審回家。 5. 10月份初的下午,有三位同修剛好在我家,惡警突然闖進我家,他們以“串聯、聚會”這由,把我丈夫和另一功友用警車帶至公安分局,折騰到半夜才放人。 6. 11月份的一天夜晚11點多,派出所副所長和四名警察來我家強行帶我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到凌晨四點才不了了之,放我回家。 7. 天安門“自焚事件”的栽贓誣陷,加劇了迫害“法輪功”打壓升級。2001年元月31日(農曆正月初八),公安分局某科長等人,又闖進我家,以“自焚事件”談話為由,整黑材料,從此丈夫被迫流離失所。 8. 2月1日,晚上11點多,派出所所長等人到我姐家,要帶走我(老母親住在姐家,正月初四我帶孩子看望她們),孩子被驚醒,連忙起床穿衣服說:“你們把我媽媽帶到哪去?我媽媽到哪我到哪。”他們說:“那不行”,孩子又說:“憑甚麼?!她是我媽媽,為甚麼把我和媽媽分開?!”就這樣他們把我和孩子一車帶到分局,張×陰狠狡詐,威脅恫嚇孩子,用挑釁口氣問我天安門“自焚事件”。我告訴他,我們是按師父的教導,修煉人絕對不能殺生,更何況是人呢!那不是我們修煉人所為。冰冷的寒夜,把我們母女折騰到凌晨四點多才讓我們母女回家。 9. 2月20日晚8點多,我家門被砸得咚咚響,分安的張×及派出所姓羅所長帶七名警察,還有我丈夫單位三名負責人,一窩蜂的闖進我家,又非法抄我的家,拿出刑事拘留證讓我簽字,我就不簽字,張×就叫我丈夫單位負責人代簽,強行綁架到公安一科,審了一夜和半天,問紅綢子做的標語“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從哪能來的,我就是不說。到了下午把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3月12日,看守所警察騙我說:“趕緊收拾東西放你回家”。當我走出號房,副科長趙××手持勞教判決書,宣讀非法判我一年半,我不簽字,趙說:“你不簽字,我們有的是辦法,照樣送你到合肥女教所。” 在勞教所遭受那恥辱,讓我沒齒難忘,那裏是代表江××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惡勢力的黑窩,凡被關進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嚴加看管,管教安排指使三、四個猶大灌輸洗腦,堅定者遭受的迫害更嚴重,吃飯、睡覺、上廁所都受到嚴密監視,加強長時間勞動,限制飯菜,根本吃不飽。當我回來後,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多學法,是慈悲的師尊佛恩浩蕩歸正了我,使我又匯入到正法的洪勢中。 10. “十六大”前夕,不法警察,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人,三次到我家騷擾,張×還說:“你找到×××(我丈夫)了吧,你還被他轉過去了。”我得知他們“抓到一個法輪功獎賞五千元”。 11. 2002年6月29日,得知丈夫被綁架,非法關進了市某看守所,10月22日,市區法院庭長打來電話說:“你丈夫,於28日開庭審判,是否請律師?”這次共八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每位家裏只發了三張旁聽證,除警察及不法官員,庭外布滿了便衣,不准其他任何人參加,我們這二十幾位到庭的家人,都被安排在隔邊坐著,也被監控。由此可見,當權者提出的所謂“依法治國”,都是騙人的謊言。律師們辯護時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X條(我沒記清),不應定他(她)們破壞有線電視插播罪,構成定罪不成立,甚麼叫破壞?把國家的設施東西盜竊變賣為己有,這叫破壞,他們一沒盜竊,二沒變賣或為己有,所以構不成罪,並提出要求,根據公訴所說的‘作案證據’,光碟放給大家看一看。”惡官竟拒不給看。 在這裏提及的是,2000年2月9日,公安分局一科對我丈夫非法判勞教一年,那時我還在家,沒接到任何通知,我丈夫根本就不知道。中國百姓的人權,竟被踐踏,蹂躪如此地步。他們在江××的保護縱容指使下,執法犯法。12月13日,我丈夫從看守所轉送到某監獄,不幾天又轉送另一監獄,現詳細情況不知。他們還剝奪了我們家人的見面的權利,以上我丈夫的情況還是從其他渠道得知。 我一家受迫害的經歷是中國大陸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受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縮影。我的丈夫,孩子及我與許許多多的同修一樣,承受著一般人無法承受的痛苦,我希望國際法庭儘快把江××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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