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16日】我於1997年有幸得到大法,並按著大法的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先他後我」等,努力地純淨自己,真正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祥和。當我真正融入大法法理的時候,真是無以言表的舒適、寧靜。我明白了苦苦尋找的人生目標就是返本歸真,我的心情激動不已,堅定地走上了這條修煉之路。我知道這是我一生最珍貴、最要珍惜的,也是最值得驕傲的。修煉大法不僅讓我的思想道德高尚,還給我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我是如此地感謝師父,感謝大法。 我們在大法中成長,充份沐浴在那片祥和裏,大法弟子都是一家人,無論走到哪裏,不管是否相識,修煉的人只要在一起,就像親人一樣親,那個場是真正的人間淨土,我感到我是多麼的幸福! 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氏政權悍然下令迫害,逼迫人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但是,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法理,是人們心靈深處久久尋覓和期待的,而且通過修煉,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身體的健康,家庭的和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一個好人,使得人們的道德回升,從而帶動整個社會的道德提升,這都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修煉大法的人心裏最清楚:好的就是好的,不會因為別人的謠言或邪惡的鎮壓,而把真理的光燄壓下去,相反的,成千上萬的修煉人本著救度世人的心,大慈大悲,面對邪惡的謊言和惡行,坦然相對,是為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 江XX政治流氓集團的血腥鎮壓已經三年多了,可是處處都有大法弟子的身影和他們講真相留下的足跡。江XX為了一己之利,瘋狂地迫害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造成無數家庭破裂,無數大法弟子流離失所,無數無辜的好人受到株連,更有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甚至被奪去了生命。江XX已經罪惡深重,應該受到重判。我也是這個凶犯的受害者之一。 2000年7月16日,我跟一同修下班後,去向人們講真相,我們帶上自己製作的真相材料,有橫幅、傳單和不乾膠貼等,走到居民區、公園等處掛橫幅,貼、發真相傳單,踏著輕盈的腳步,不知不覺中已經午夜凌晨了,我們接著順道要回家,手中留有的真相材料被放在背包裏。當我們經過一個小區,進去給每個樓洞發真相材料時,被警察發現,我們躲到放自行車的地方,當時只有稀稀拉拉的幾輛自行車和一輛摩托車,惡警一邊跑,一邊罵,一邊找著,手電筒多次照到自行車後面的我們,甚至多次爬到我們之上的梯子上,他們的眼睛好像有甚麼障礙似的,始終沒能發現我們。後來我們瞅了個機會,轉移到另一個地方,由於當時心態不夠穩,被他們給抓到了,發現我們的那個惡警上來就用力地踢了我一腳,其他一擁而上的幾個惡警便來搶我們身上的包,只是我們把真相材料都藏起來了,他們僅翻到了同修的一串鑰匙。 我們被拽到馬路上,他們攔住一輛110警車,要讓我們上車,我們不上,問他們憑甚麼抓我們,而且還翻我們的包,他們說:「你們這麼晚了在外面幹甚麼,我們懷疑你們是煉法輪功的,你們就得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我說你們沒有任何證據,不能憑懷疑抓人。這時,他們不再講理了,上來幾個人要把我們往車上拽。我堅決不上,有個惡警氣急敗壞地說,「給她戴上手銬。」我強力反抗他們的這種違法行為,他們七八個人圍住我,擰住我的胳膊並把我按倒在水泥地上,左腿膝蓋當時就被蹭出了血,爭執了好久,我被他們背戴上手銬,有兩個惡警架著,硬給塞進110警車的後車裏,與此同時,他們還搶走了我短裙口袋裏的身份證。我們被強行帶到派出所,同修被帶上樓,我被帶到管犯人的屋裏。腿上的傷口這時淌下近乎黑色的血,有幾個巡警看了面帶憐憫之色,卻不敢說甚麼。警察的職責本應是保護好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可是,他們現在卻辜負了人民的意願,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關進了派出所,並施以暴力和虐待。在我們這兩個普通的修煉人身上就體現出了江XX邪惡集團的惡行,及其獨裁統治下的腐化本質。 我們分別被帶進兩個屋子進行非法審訊,由於不配合他們的審問,不報同修的姓名,我由以前的站著到後來被逼迫坐在冰涼的地上,並伸直胳膊和雙腿,他們用腳踹我的後背,用手揪著我的頭髮來回拽,甚至摁倒地上。後來警察沒辦法,調來一女兩男三個人審訊。他們對我輪番的軟硬兼施。其中一男惡警是刑警隊的,大約五六十歲。主審的惡警三十多歲,再加上另外一個惡警,在我臉上摑的耳光足足有一百四十下,臉都被打腫了,那最狠毒的一掌,打得我耳鳴目眩,差點暈倒。後來他們竟厚顏無恥地說我的臉睡胖了。再到後來,他們用膠皮的警棒打我的胳膊、後背、大腿,打得身上都是青黑色和紫黑色的,我的手腕也已經被手銬勒成紫黑色,腫得手錶都印進深深的印痕。他們打人心虛,拉上窗簾怕被看見。而且惡警單獨對著我的時候,不敢獨自審我,要打一個又一個電話找人陪審,結果他找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有事不能來,最後他氣急敗壞地找來一個小巡警給他壯膽。在這期間,我們不被審訊的時候,就被小巡警看著,他們或是拍桌子,或是突然大叫一聲,不讓睡覺。 後來他們自己整理了一份審訊材料,並讓我瀏覽了一遍,我指責他們的違法行為,他們卻強拿我的手往上摁手印,並強行讓我們在不明內容的單子上簽字,然後把我們關進鐵籠子裏。我恰巧來了例假,他們有時候還不讓上廁所。進了女廁,還有男警跟著踹開門看,真是不知羞恥。 我們從7月16日一直被關到7月23日,期間僅僅給吃了四五次東西,晚上還被逼迫看誣蔑大法的新聞,要我們寫感受。我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他們就拿東西打我。到23日下午,他們讓同修換上長褲子,以免被世人知道他們打人的惡行。 我們被送進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所裏關了好多大法弟子,我們向犯人洪法講真相,他們都很理解和同情,而且有的犯人還能記住我們的名字,打飯的時候給我們多一些飯菜。同室的人還跟我們學會背一些師父《洪吟》裏的詩。從我們純正的表現裏,他(她)們都說我們是好人。我們在用實際行動證明法輪大法好,我們的師父是被冤枉的。 臨走時,拘留所還不忘勒索我們一次,每人二百多元錢。江XX邪惡政權就滋養著這樣一群腐敗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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