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13日】前天從明慧上看到一篇文章,說近期瀋陽市一資料點被邪惡破壞,負責人被劫持,電腦被劫走,電腦裏有大法弟子名單數百人。同日另有明慧編輯部一篇文章嚴肅提出有人盜用師父名義搞集資的問題。聯想到最近英國林麗麗事件、澳洲王老夫婦風波、查爾斯-李等一系列海外營救事件過程中的曲折,還有大約從去年香港法會期間開始的圍繞澳洲學員畫展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深感師父在講法中一再反覆強調的「學好法」、遇到問題「向內找」,我們仍然沒有做到,距離正法需要的純正標準有著明顯的差距,結果是在正念不足中用自己的執著和觀念障礙著自己、障礙著整體的提高。 本文主要想提出,建議大家都嚴肅地向內找一找,看看自己在這其中是如何修煉的,基點是堅持證實自己的正確與能幹、在帶著很強的做事心做事,還是堅持與實踐大法的原則。如果大家都能在加強學法和發正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淨化自己,相信這些事會反過來讓我們真的作為大法弟子做得更好,否則損失難免繼續發生。 一、遇事向內找、堅持原則是基礎 我們修煉人都知道,大法弟子和常人的一個根本區別,就是我們是以真善忍為標準,在生活、工作、修煉中要求自己的。換句話說,我們時時處處都是講原則的,講「真善忍」中的原則,以此為基點要求自己、指導自己的生活與工作、不斷淨化自己的思想行為。但是從上文列舉的一系列事件看,每件事都有一個開始發生、發展到問題爆發的時間過程,而在這些時間並不算短的過程中,我們有關的當事人和周圍的學員,在及時學法向內找方面,做得可能都不夠。矛盾來了主要靠呼籲「全球救火行動」和繼續向前闖是否是在救度世人呢?大法弟子相互支持、相互合作時的威力是很大的,當我們真正做講真相的事時舊勢力也是不阻攔的,所以正的效果總會出現。但是如果矛盾出現後不嚴肅地向內找,而是全部歸罪於舊勢力和邪惡,依賴外在的力量來「救火」與支援,雖然針對這些事件中舊勢力干擾的部份,這樣做能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但從救度世人的長遠效果和我們修煉的層面看,漏洞卻是非常明顯的。 不久前,師父在元宵節講法和解法中明確告訴我們:「我講這件事情就是告訴大家,在正法中,有許多的事情不盡人意,是舊勢力低層和高層結合起來在幹,……當然,在這次正法中學員們如果做的正就不存在這些問題。」(《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所以遇到的這些麻煩,多從自己這方面找,做得正一點,別叫舊勢力鑽空子。」(《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 98年7月11日師父在「為誰而存在」一文中指出:「人最難放下的是觀念,有甚者為假理付出生命而不可改變,然而這觀念本身卻是後天形成的。人一向認為這種使自己不加思考,卻能不惜一切付出而不可動搖的念頭是自己的思想,看到真理都去排斥。其實人除了先天的純真之外,一切觀念都是後天形成的,並非是自己。」「如果這後天觀念變得很強,那麼他就會反過來支配人真正的思想與行為,這時人還以為是自己的想法呢,現代人幾乎人人是這樣。」 二、認真向內找,儘量從大局全面看問題 在這些事情當中,我看到我們很多人都存在一個如何更全面看待事物和處理矛盾的問題。比如英國和澳洲的事情發生了,我們都想到了如果對方真做了對大法弟子不好的事會影響那個國家的前途,可能還需要更多地想一想,是不是我們學員自己有做的不在法上的地方,能否找到並立即糾正自己?99年7.20以來,英國和澳洲政府一向對我們都是很同情和支持的,怎麼突然發生了這種異樣的個別事件?開始的兩天,我也是一心想勸說澳洲有關政府官員善待法輪功學員。後來才了解到,原來澳洲政府,包括移民部門,對我們所遭受的迫害與反迫害的努力還是相當理解和支持的,是我們個別當事學員自己有些地方以前沒有走正而帶來的不和諧插曲。英國學員及時通過學法和向內找、放下個人成見、齊心合力抓緊向有關方面講清真相並很快善解了矛盾的過程,是否可以說是帶來問題後如何通過學法與向內找、還回修煉人的純淨並證實大法的一個實例? 再有,澳洲學員以畫家身份和在中國受迫害的親身經歷辦畫展,作為個人講真相的一種方便形式,在幫助一些地區打開講真相的局面、豐富一些國家與地區講真相的形式方面都曾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為甚麼後來接連發生嚴重不順呢?是不是有關學員忽視了學法、越來越把講真相救度世人當成了工作、把大家的努力結果當成了個人的資歷、把為了證實大法、揭露邪惡而辦的畫展當成了做事的目的呢?是不是參與籌辦的其他學員思想中把這個文化性很強的畫展當成了做事的捷徑,但又沒有事先紮紮實實地向有關方面講清真相,或者因為怕心(怕對方不理解、怕被拒絕、怕困難),在有條件辦大法圖片展、正法之路圖片展,能夠更紮實、系統地讓人們了解真相的情況下,也退而求其易、退而求安逸了呢? 另外,通過學法,我們都認同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但是不是在大法工作中,卻因為做事心等個人的執著,很大程度上用自己的觀念代替了「整體」一詞在大法中的內涵,誤把大法弟子的整體力量當成了等同於集體行動、人多聲勢大的工作方法了呢?是否存在這樣一些可能:有的地方真相工作已經開展很好,反而是直接舉辦法輪功真相圖片展更能讓大家的付出發揮作用;有的地方學員少、真相工作有待開展,與其用強為的方式、成倍的人力物力辦一個文化展,不如紮紮實實先向政府、媒體和其他有關方面講清真相,之後再因地制宜呢?另外,如果我們多設身處地地為當地學員(特別是新學員)修煉、講真相的環境考慮,可能在做法的選擇上也會很不相同。畢竟,我們大家花很多人力物力辦畫展,目的是為了給人們創造一個了解真相的好環境,人們明白了真相從而得到救度是標準,而辦成畫展本身並不一定代表突破了舊勢力的安排。 其實無論何時何地哪種講真相的形式與能力,都來自於大法和師父,修煉者個人只是在每件事中扮演著一個是否選擇和多大程度地順應正法的角色。 三、對能否集資的疑問 昨天有新學員問,既然大法嚴禁集資,那明慧網和放光明電視台是怎麼辦的呢?有學員工作的報社辦公室是怎麼回事?有的老學員就集資話題說過甚麼甚麼,等等。新學員有疑問是正常的,隨著學法的深入和對周圍情況越來越了解,會明白那些大法工作項目都不存在在大法弟子中集資的問題,而是學員為了講真相、證實法,自願協調、達成的個人行為。就像在美國,有人要讀書深造,或者要辦公司,那麼書本和費用如何解決呢?自然是自己設法解決了,無論動用存款,還是從工資裏出、生活費裏省,還是向家人、朋友甚至銀行貸款,都是個人行為。至於說有學員說的有些話不在法上,那自己首先要要求自己按照大法的原則去做,對別人,不能因為人家一件事做好了就說對方修得多好,或者一件事做不好了就說對方人如何如何。這也是我們大法弟子守心性、修心性和善待他人的努力啊。 四、名單問題 回到名單問題。大法弟子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努力,有時的確需要大範圍的協調,但這種協調必須建立在大法「鬆散管理」的原則基礎之上,而不能違背這個基本原則。在目前正法的複雜環境中,還要加上把安全意識、保護學員的人身安全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否則被邪惡鑽空子、給其他大法弟子和正法造成的巨大損失,個人是擔不起那麼重的責任的。 其實安全和協調並不對立,只要自己不被做事心和其他人心所左右。比如說,揭露邪惡迫害和起訴邪惡之首的協調,我們仍然可以一如既往,在鬆散管理的基礎上,用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相互交流取得共識,在各自個人交往和各自與明慧單線聯繫的基礎上協調資料傳遞。而上網點幫助傳遞後堅持工作原則,及時銷毀記錄,不建立名單、資料不存檔。以這樣的草根方式,信息暢通,自然協調,既能達成我們要做的,又符合大法原則,所以不會被邪惡鑽空子。 說到底,這些問題,如果我們大家都能不打折扣地按照師父的要求學好法,都可以避免發生,即便偶爾發生,也都可以圓滿善解的。所以,學好法是至關重要的。建議不知道如何才能學好法或者長期學法效果不好的同修,一定要靜下心來嚴肅對待這個問題,學法學進去,用法指導自己。說的可能比較囉嗦,謝謝百忙之中耐心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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