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12日】河北邯鄲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所使用的手段包括:1、強制勞動,讓法輪功學員幹最重的活;2、不讓睡覺,最長達15天;3、強制洗腦,看誹謗大法電視,每晚學習污衊大法文章;4、上繩;5、吊打;6、鉗子擰;7、用木棒、電棒、橡膠棒打。 凡是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或違心放棄信仰的或受虐待未康復的(惡警怕酷刑被曝光),都不准與家人會見。 其中大法學員被勞教所二大隊不法警員趙如春、王金平、李海明、王旭生、等用三根電棍電擊3個小時,昏死後用冷水潑醒。 大法學員紀玉成被梁佔軍、王旭生等不法警員擊昏1個多小時。 大法學員王建明在2002年元月份被吊打7天6夜。施暴人員:王旭生、劉保錄(犯人)、王雙景(犯人)、猶大張風剛(邱縣財政局)。 2001年6月份,大法學員苗新山被酷刑上繩、棒擊70餘棒,吊起來用鉗子擰得腿黑青,月餘不退。 2001年8月底,大法弟子魏勇被電擊;大法弟子張廣財被電擊昏半個多小時,兩三天不能出門。大法弟子閆金嶺被毒打後40多天不能行走。 邯鄲勞教所兇手(二大隊):趙如春、王金平、李希付、梁佔軍(已退休)、王旭生、李海明。 政保股不法人員:陳聚山、閆淑英、王洪亮、遊考會、遊現峰等。 曾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王長江、劉佩錄、郭幫勤、張建超、x文國、梁建軍、鄭益民、王雙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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