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11日】我是個快70歲的老太太了。97年10月我喜得大法,得法前我百病纏身,身體沒有一處是好的,特別是骨質增生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使我痛的整天生活無法自理。我得法4到5天後病情明顯好轉,心裏特別高興,從未有的輕鬆,那時我就下定決心,一修到底,決不放棄。 99年7月20日大法遭受迫害後,我的心中特別為大法和師父擔心,愁得我吃不下飯,整天悶悶不樂,下決心再難也要站在大法和師父一邊,我認為大法太好了。 2000年6月,我和同修去北京天安門煉功證實大法,被惡警抓進公安分局。警察問我倆叫甚麼、哪裏人,讓我倆填個表,我們沒有配合,我用慈悲心對警察說:小伙子,不要發火,我們都是好人,你不要這樣對我們。當時他提高聲音說:你們愛到哪煉功到哪煉功,我管不著!只要不去天安門煉功,走!走!就這樣我和同修走了。 2000年7月,我又和另一個同修把法輪功廣播電台告訴世人,讓世人知道法輪功學員有廣播電台,讓更多的人聽到大法真相的聲音。我倆複印100份資料,到公共汽車上去發,在車站被警察抓走,後拘留半個月。惡警抄了我家,當時抄走了很多大法的材料,特別是老師的法像、書、錄像帶,事後我恨自己,想起來都非常心痛。 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時,同修帶了一包紙,到號裏就被牢頭要去了。我們在拘留所期間甚麼也沒有用的,解手沒有紙用。整天和吸毒犯、盜竊犯、賣淫的關在一起。過著非人的生活,晚上睡在廁所跟前,臭氣、霉味真讓人喘不過氣。我們被放出時,自己穿進去的皮鞋警察也不還了,半個月他們要伙食費共計500元。 2001年12月,我和三位同修去了北京,我們去天安門想打出真相橫幅,結果到那裏還沒扯橫幅就被抓上警車。這次關在另一個分局,進去就搜身。在很長的院子裏,關了很多同修,在這裏我和同修一起背「論語」「洪吟」。天黑時公安就用幾個警車往各個地方分散法輪功學員,我和6個同修被關押到了蘋果園拘留所。警察又把我們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往下脫,抄走了我們的橫幅和大法書。離開時我跟他們要書,他們沒有給我。 2001年8月份全市公安又在非法搜捕法輪功學員。有個同修對我說,他聽人說這兩天警察就要把我關起來,還是趕快走吧!當時我知道我是警察黑名冊上的人,我簡單的準備點衣服,就離開了家。在我不在家的這段時間裏,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經常找我,把我這個門棟的鄰居都敲煩了,說老太婆去外地了。 2002年國慶前和十六大期間,警察說是對我「監視居住」,24小時輪班看管,夜裏12點門外給我貼封條,天亮扯掉(別人告訴我的)。 上面我說的都是事實,沒有瞎話,這些都是江XX說的所謂的「人權最好時期」發生的事情。我一個快70歲的老太婆,白髮蒼蒼,它們都這樣剝奪我的人身權利。這件事情我認為江澤民是元凶,所以控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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