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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法輪大法學會為林麗麗事件致函英國內政部長
【明慧網2003年3月5日】

尊敬的戴維.布倫凱特(David Blunkett)議員閣下
內政部部長

關於:林麗麗女士
內政部參考編號: L1053356

尊敬的布倫凱特部長:

我是英國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對林麗麗非常了解,她在曼徹斯特時,我們經常一起煉功以及參加各類活動,她一直是一位非常堅定的學員,且參加許多活動以增加人們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真相的了解,並呼籲終止這場對我們的學員的迫害。

我們知道英國政府在國際間提倡人權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慷慨地對在他們的祖國受到迫害的人們提供庇護。我們也了解麗麗的個案之所以造成現今的情況,是因為文書方面的差誤所致,而我們信任內政部有能力立即對此情況做出糾正。

我們知道,麗麗與我非常熟稔的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張晉蜚結婚後,就從曼徹斯特搬到利物浦,並通知內政部變更住址,且從未間斷地定期向利物浦內政部辦公室報到。但是內政部將回絕她庇護申請的信件寄到她先前位於曼徹斯特的舊址,因此,麗麗並未獲悉內政部的決定,導致她錯過了申訴的期限,結果她被列入了遣返的名單。上星期三,當她向內政部辦公室報到時,她未經預先通知即被逮捕,而且儘管她懷有早期身孕,身體仍被四名警察束縛。當她自下午三點至八點被拘留在內政部辦公室時,未獲任何食物或飲水。當她被送到曼徹斯特機場拘留中心時,仍然是未獲任何食物或飲水,直到次日。我們覺得內政部或其它政府部門對一位脆弱的懷孕女子施以此等方式,絕非英國大眾所預期。

我們相信,假如她被遣返回中國,她的生命將會很危險。已有許多海外學員返回中國時,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遭受嚴重迫害的案例。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研究生趙明,在1999年聖誕節假期返回中國為法輪功請願時遭到逮捕,隨後當他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訪問一位朋友時,再次遭到逮捕。他被監禁在勞教所裏,受到嚴厲的酷刑折磨,最後經由愛爾蘭政府的努力而獲釋;一位來自中國東北的學員王永成逃到泰國,但是因為語言和其它困難而無法安身,他在2002年返回中國後遭到逮捕,在一個月內即遭虐殺。甚至外籍公民也有受到逮捕和迫害的經歷,美國公民查爾斯﹒李在抵達廣州機場時立即被逮捕,而且儘管透過外交施壓,他仍被中國拘禁著。

我們請閣下注意另一個事實,女性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經常受到非人道的待遇,那是在西方成長的我們難以想像的。在監獄和勞教所中,男犯人經常被教唆去虐待甚至強姦女學員,也有警察強姦女學員的情況發生;另外,中國政府執行強迫墮胎是很普遍的現象,那意味著懷有身孕的女學員將置身在一個極易受到傷害的環境。

我們不願看到這些恐怖的事情發生在麗麗和她未出世的嬰兒身上,我們相信英國民眾和英國政府如果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一個他們本可以救助,使其免遭此難的人身上,他們肯定會非常痛心疾首。

我們希望看到內政部保護像林麗麗這樣的把真善忍做為最高原則來遵循的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保護像她這樣的遵守法律的善良人。

敬請重視此事,深為感激。

最誠摯的,

英國法輪大法學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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