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3月5日】 2003年2月26日 親愛的維頓參議員, 我代表我的選民給您寫信,表達對查爾斯-李先生遭到拘捕一事的關注。李先生是一位美國公民,因煉法輪功而在中國被監禁。我請您支持營救李先生的活動。 李先生是加州門羅帕克的居民,他於2003年1月22日到達廣州機場後不久即被逮捕。他被指控破壞電視和廣播系統,但對他的指控沒有任何證據。李先生通過一名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的官員堅決否認這些指控。他堅稱,他的被捕只是因為他煉法輪功。 李先生並不是唯一因煉法輪功而遭迫害的人。許多在中國的學員因他們的信仰而遭到拘禁和折磨。 我的許多選民找到我,懇請我們幫助營救李先生。我和我的選民恭請您盡一切所能確保李先生的安全以及促使他儘快獲釋。 謝謝您在此問題上花費的時間和精力。 誠摯的, 弗蘭克-謝爾德(Frank Shields) 州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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