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3月29日】每當有大法弟子在中國大陸被勞教所、洗腦班等迫害致死,我們別的大法弟子都要及時把直接策劃、指揮迫害和直接參與迫害的惡人揭露出來,將這些犯罪惡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稱、單位等個人信息記錄在案、公布於世。 每一次發生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情況時我們當地的大法弟子在講清真象中都要這樣做,而且每一次都要持續做一段時間,齊心合力,直到通過各種方式讓全中國範圍都知道、讓國際社會知道,具體是哪些惡人又追隨江氏邪惡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直接欠下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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