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3月24日】 2003年3月5日 親愛的某先生: 謝謝你就中共政府在美國和中國對法輪功的壓制以及李祥春被拘留事件與本辦公室聯繫,表達你們的擔憂。我感謝你們對此重要問題的關注。 作為前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委員,我長久以來一直關注著中國政府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狀況。我對中國官員正在把這種迫害“出口”到美國而感深深的不安,尤其令我擔憂的是他們會因美國公民修煉法輪功而逮捕他們。 美國憲法保證宗教自由、集會的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美國人民極其重視保護所有人能夠不受恐嚇地生活,並且遵循他們的個人信仰而生活。美國各州和地方政府以及聯邦政府必須盡所有能力保證我們的憲法權利得到保護。我期望因李祥春的被拘留事件而引起的社會注意力會迫使中共政府將他釋放並且重新考慮它在宗教自由上的立場。 再次謝謝你和我聯繫。我將繼續監視這個狀況,並為爭取最好的結果而盡我所能。如你還有甚麼問題, 請儘管提出。 真誠地, 理查德.波爾 國會眾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