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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議員覆信給學員希望中國政府糾正他們非正義的做法
【明慧網2003年3月22日】

2003年3月9日

感謝您撥冗來函,和我交流您對查爾斯被關押一事的觀點和想法。

據美國駐華官員說,李先生在廣州機場剛下飛機就遭到逮捕,而且面臨15年的囚禁。這是非常不幸的狀況,我和您一樣極其擔心李先生和他的家人。

正如您所知,中國政府在1999年法輪功學員們舉行抗議後取締了法輪功。從那以後,法輪功學員們在中國受到嚴酷的對待,就連海外的學員都受到騷擾。這種做法從道義上講完全是錯誤的,而且明顯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

由於我對事態極為震驚,我積極投票贊成國會188號決議,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在最近,我在議員伊蘇聲明應當立即釋放李先生的信上簽字。我誠摯地希望中國政府能重新考慮他們的立場,糾正他們非正義的做法。

同時,請相信我會抓住機會繼續向中國施加壓力,停止這場迫害。我還會繼續密切關注李先生在中國的事態發展狀況。

再一次感謝您來信,與我分享您對此事的想法。作為您的議員,您的想法和建議正是我所需要和珍視的。

致以親切的問候!

蘇姍-戴維絲
國會議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加拿大公用事業雇員國際聯盟要求政府提出關於中國侵犯人權的決議案
當日後一篇文章: 加拿大蒙特利爾協和大學學生會通過動議 敦請加外交部長譴責中國江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