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3月17日】3月10日,俄勒岡州參議員查理-林果(Charlie Ringo)致信聯邦眾議員大衛-吳(David Wu),要求幫助促進查爾斯-李的獲釋。與此同時,查理-林果也就此事致信聯邦參議員榮-懷登(Ron Wyden)和聯邦參議員高登-史密斯(Gordon Smith)。以下為該信譯文: 尊敬的眾議員吳: 最近,我的一群選民拜訪了我,告訴我美國公民查爾斯-李先生在中國被拘一事。他於1月22日從美國飛抵中國時在廣州機場被中國當局逮捕。他被控以破壞廣播電視系統的罪名,但據我和其他任何人所知,該指控沒有任何支持的證據。 我的(還有你的)選民對於他僅僅由於修煉法輪功而不是由於有任何犯罪行為的證據而被捕非常關注。我自己關注著李先生和所有處於類似情形中的法輪功學員的安全。在中國,很多這樣的學員僅僅由於他們的信仰而被監禁甚至受到酷刑折磨。 我敦促你考慮這位美國公民的安全。如果對李先生的指控沒有任何犯罪證據證實的話,我要求你盡力使他安全獲釋。 十分真誠地, 參議員查理-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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