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2月9日】自從1999年鎮壓法輪功以來,江及其政權一直蔑視並違反國際法和中國的憲法。它動用一切手段並利用其特殊的社會地位欺騙中國人民及國際社會,直接或間接地助其反人類的罪行。 時至今日,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幾十萬人未經審理便被關進勞教所。上萬人遭到酷刑折磨、送入精神病院受到摧殘性藥物虐待,還有數以千計的男女老少被警察殺害。 最近,江氏政權不顧國際法和國際社會的譴責,拘捕了幾位回國探親的海外法輪功學員。最近的例子是剛到廣州機場便被逮捕的美國公民查爾斯.李及在成都被拘留的澳大利亞公民南希.陳。兩人均是2003年1月22日遭到逮捕的。 2002年10月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起訴江犯下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罪和滅絕群體罪。 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已經成立,並已展開調查所有迫害及污衊法輪功的宣傳行徑。 我們勸告那些仍然聽從江邪惡命令的人懸崖勒馬停止犯罪。我們正在收集確鑿的證據,我們警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人,他們將為其反人類罪而付出代價。我們正密切地關注這些迫害案例。 我們緊急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和所有善良的人們跟我們一起譴責江氏政權,制止其對法輪功的迫害,幫助營救美國公民查爾斯.李安全回家,並幫助數千萬中國法輪功學員重新獲得他們修煉真、善、忍信仰的權利。 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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