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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柏林市內政部就2002年4月對法輪功學員的過激反應明確表示歉意
文/德國柏林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7日】當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2002年4月8日至11日訪問德國柏林時,德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曾勒令離開場地、衣服檢查、沒收他們的黃上衣。至此法輪功學員們開始尋訪州及聯邦有關部門,以澄清真相,避免今後學員的基本權利在其他中國高級代表訪德時受到損害。

與柏林市內政部的對話進行得很坦誠。同時,我們也介紹了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情況。

柏林市內政部針對對警察的投訴進行了調查,在內政部2002年12月20日的一份文件中這樣寫道:“警方的措施基本上是適度的,但具體細節上可能有過激反應,如不必要的勒令離開場地、衣服檢查。警察局長及內政部對此深表歉意。今後警察將特別注意,即使國事訪問一級警備,我們也注意保障不出現過激反應,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

學員給柏林市內政部的回信中寫道:“……您這樣坦誠傾聽我們,使我們感到很欣慰……雖然我們並不同意警察局長及其同僚對一些具體事件的描述,但相對具體細節來說,我們更注重歉意的表示及對今後的承諾。”

聯邦內政部刑事部2002年10月24日申明:“……基本上可以肯定,國事訪問期間法輪功煉習者申報的集會、遊行始終是和平的、沒有引起干擾……”

當日後一篇文章: 美國加州議員:“請和我一起呼籲中國釋放查爾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