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2月27日】 黎處長: 我是台灣法輪功學員,我寫信給您是想向您表達對入境處依「黑名單」拒絕國外法輪功學員入境並粗暴對學員一事深表遺憾! 我是經合法簽證手續搭21日下午中華航空到香港,入關時被帶至附近的房間,依所謂的「保安理由」審問後強制遣返,房間內20多人其中還有70多歲的老人家,也因是「保安理由」而遭遣返,當時心想享有『東方之珠』美譽的香港竟然發生這種不尊重人權及人道的事件。 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功法,重視心性的修煉,遍傳近60個國家和地區,上億人身心受益,在台灣有800個煉功點,在各縣市已辦過數百場學校教師研習營及人生系列講座,像我是社區公推的主任委員,主動在公園熱心教功,親眼目睹被病魔纏身痛苦數年的人,因煉功後人生由黑暗無望轉變為亮麗而有意義,法輪功真是利國利民呀! 目前法輪功學員在大陸已有580名被迫害致死,無數的人被勞教,判刑及流離失所,江澤民已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法庭依「群體滅絕罪」提出控訴,並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在美國成立,其系統地對法輪功遭到的迫害全面展開調查,不論是政府機構以至個人,追查到底;現在被起訴的除了江澤民和李嵐清,還有北京市市長劉淇及其他等數人。 我相信黎處長您也很清楚日前發生的事,當日的基層人員他們也都知道我們都是好人,但礙於「上面的命令」不得不執行,其實這事在他們的內心及良知已造成很大的傷害,基於對下屬的愛護,基於個人的道德良知,請您對「黑名單」一事於予關注和重視,此時國際間亦注視著香港的民主及人權的問題。 祝春安 台灣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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