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2月25日】2003年2月24日 一、立案原因 中國的“610辦公室”,全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得名,是中國官方制訂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最高機關,是為了針對以修煉“真,善,忍”為原則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鎮壓和迫害為目的而專門設立的恐怖機構。也由此開始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系統、周密、根除式的暴力迫害和精神迫害。 “610辦公室”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內,由當時的副總理李嵐清任組長,政法委書記羅幹和中宣部長丁關根任副組長。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610辦公室”不僅凌駕於法律,黨、政機關及公、檢、法、國安機關、司法廳以及其他任何國家機關之上,而且有權指揮各地新聞媒體機構。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個嚴密、獨立運作的體系,成為了江澤民集團系統迫害法輪功及無辜百姓的總指揮部。“610辦公室”直接策劃,操縱和參與了江氏集團對於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迫害和造謠誣蔑的非法政策,特別是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死亡者〕身源,就地火化”的極端恐怖主義政策,對於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鎮壓和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種類滅絕罪”,“610辦公室”起到了配合,協助和直接執行非法迫害罪行的作用。“610辦公室”在對於法輪功鎮壓和迫害的過程當中,所發揮恐怖組織的破壞和傷害作用,絲毫不遜色於當年二戰期間,希特勒領導下的蓋世太保在迫害猶太人的過程中所造成的破壞和傷害。 “610辦公室”成立後首先控制官方媒體和大眾傳播媒對法輪功進行構陷式的宣傳,矇騙群眾,在國內對全民洗腦。當這些宣傳遭到越來越多的質疑的時候,“610辦公室”轉而製造惡性事件,(如本組織已立案追查的“天安門自焚”案),在官方媒體上大肆渲染,利用人們的善良挑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在被欺騙中認同或參與了江羅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到目前,“610辦公室”仍是禁止國際上獨立的新聞媒介或國際機構對其所公布的這些事例進行獨立的調查和證實。 “610辦公室”在過去的三年半中,不斷轉發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各種密令。比如,2002年初,中央“610辦公室”的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的會議,在會議中劉京竟下達了“徹底鏟除”以及“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的命令。這些指令使得地方警察不受約束地酷刑折磨、甚至謀殺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對每一位具體的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起訴、審判的決定包括判刑的刑期也都是由省級“610辦公室”直接作出。三年多來,經人權組織和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證實被迫害死亡的法輪功學員已有526人,而中國公安部門內部消息說死亡人數實際上已超過1600人。數千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大劑量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6000多名學員被非法判刑,10萬多學員被非法勞教。 “610辦公室”同時還指令各縣、區政法委要成立強制洗腦班,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如不服從就送勞教所、精神病院、戒毒所進一步迫害。並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的掠奪,分別處以千元至幾萬元不等的高額罰款。 “610辦公室”不僅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而且把迫害擴大到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單位和地區。家裏有人堅持煉法輪功,其家人就會失去工作,或中斷學業,甚至也要被送去洗腦;單位有人堅持煉功,或去北京上訪,單位領導就要受到處罰,撤職、罰款,甚至影響整個單位的評選先進、獎金等等;社會還要採用聯保制,派出所管轄區內有法輪功學員上訪,派出所幹警就要受罰、失去工作,地方政府官員也同樣要被罰款甚至被罷免。 “610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大搞文革式的群眾運動,強迫全民在規定的時間收看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學習誣陷、誹謗法輪功的報紙、文章,實施全民洗腦;要求人人表態,是否和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保持一致;在全國大搞簽名運動,連小學生都不放過;在一些關鍵的交通要道,路過時必須罵法輪功才能過去,甚至把法輪功創始人的像放在地上,踩了像才可以通過等等。 “610辦公室”剝奪全中國人民的知情權,不僅報紙、電台、電視一律封鎖法輪功的真實消息,還設置網絡警察,封閉國外網站,封鎖法輪功在國外的消息。610辦公室在中國製造白色恐怖,一旦發現有人訪問被禁網站,就會被公安抓走。 江澤民指使“610辦公室”把造謠與迫害延伸到海外,指使中國駐各國的使領館在領館區舉辦詆毀法輪功的展覽、座談會,在華人社區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甚至雇用打手,企圖直接破壞海外法輪功的合法活動;利用駐各國的使領館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監聽、跟蹤甚至雇打手騷擾法輪功學員,任意吊銷法輪功學員的護照。通過在海外對法輪功的詆毀和造謠,欺騙了世界上的幾十億人,實際上這是一場對全人類的恐怖主義迫害。 有鑑於上述種種原因,【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即日宣布成立【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對中國“610辦公室”系統對法輪功的迫害全面展開調查,並從即日起開始對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的“610辦公室”和政法委員會進行重點追查。 本委員會邀請和協調中國和世界各國的正義人士,系統地追查所有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個人和機構,我們呼籲中國大陸和海外的正義人士,向我們提供迫害證據,配合我們的追查行動順利進行,匡扶人間正義。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追查中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 二、迫害案例 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的各級政法委員會和“610辦公室”,自2000年初以來在其所轄地區內舉辦了多期洗腦班,他們與地方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派出所、街道居委會等相互勾結,以各種非法手段,哄騙、綁架了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強行洗腦,非法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決裂書”、“揭批書”和“保證書”(即所謂的“三書”),對在洗腦班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直接非法勞教或判刑,許多人在被拘押或勞教期間遭到酷刑虐待, 甚至被迫害致死。 根據最新舉報並核實:湖北省武漢市政法委和“610辦公室”正式傳達文件,要將武漢市所有煉過法輪功的學員全部重新登記並要求全部寫“三書”,否則就抓到洗腦班強行洗腦並計劃進一步迫害,包括失去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受到威脅。(該案極為嚴重,涉嫌與國際上的“群體滅絕罪”相關的嚴重犯罪行為,本組織已決定立即另行立案追查) 案例1: 王博,女,19歲,河北省石家莊人,中央音樂學院學生,法輪功學員。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河北“610辦公室”非法關進石家莊市勞教所五大隊。因不承認被指控的罪名,被嚴管。2001年4月被石家莊市勞教所當作“頑固分子”強送北京勞教所強制洗腦。在北京勞教所期間,王博被“隔離”,連續六天六夜不讓睡覺,它們採取逼迫、引誘、暗示各種手段,灌輸一系列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強迫王博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無形的恐怖給王博的精神和心理帶來極大壓力。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使王博迷迷糊糊神志不清,使她的精神徹底崩潰。在如此車輪戰式的所謂“幫教工作”下,王博被強制洗腦。一段時間後被接回石市勞教所304中隊。 王博在後來見到她父親時說:“爸爸,我在勞教所裏極其痛苦,沒有一點人身自由,不許通信、不許親人探視。它們把我綁架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在途中的火車上,我差點跳車,我不知道我在後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過去。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它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用那裏警察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爸爸你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嗎?被轉化後,內心的矛盾,精神的壓抑,生不如死,有時我感覺像60多歲的人,在我精神當中死過好幾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回家看望女兒時,也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綁架到了河北省石家莊的洗腦班,並用同樣方法被強制洗腦。此事曾被“610辦公室”在其控制的報紙和電視上大肆宣傳。(詳見附錄1: 王新中的證詞) 由於王新中在證詞中揭露了“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的內幕,於2002年10月在山西再度被綁架。 本案主要相關取證人及單位: 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 王永志 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 洗腦中心主任): :郭鎖山 石家莊“法制教育培訓中心”( 洗腦中心): 李愛國 , 孔繁運、袁書謙,崔彥芳 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組; 新華網北京記者: 鄔煥慶 呂國慶 董智永 中央音樂學院 王博高中班主任: 郎德強 石家莊鐵路機務段 山西省公安廳;太原市政法委; 太原萬柏林公安分局: 吳長安、王健 案例2: 陳子秀,女,58歲,山東省濰坊市人。2000年2月21日,因為不肯放棄法輪功信仰,被濰坊市政法委及610人員活活毒打致死。為揭露這一殘暴行徑,伊安-約翰遜先生2000年4月20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了題為“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的採訪報導(詳見附錄2)。報導中說:“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 而陳子秀之女張學玲為了揭露迫害、給母親伸冤,卻於2001年4月24日未經審判被判處勞教三年(詳見附錄3)。 本案主要取證人: 梁斌: 濰坊“610辦公室” 王繼美,男,50餘歲,原濰坊市濰城區政法書記 高新功,男,40餘歲,濰坊市濰城區城關街辦任政法委書記 鄧萍,女,40餘歲,任城關街辦胡家牌坊居委會主任 劉光明,男,30餘歲,曾任南關派出所聯防大隊長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73名法輪功學員在山東省被迫害致死,僅濰坊市竟有29名,案情極為嚴重。本委員會將重點追查。山東省部份“610辦公室”和政法委負責人及“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名單(詳見附錄4) 三、追查對像 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和湖北省及其所屬區,市,縣的“610辦公室”和政法委的負責人及所有“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收集他們的姓名,住址,照片,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追查每人是否參與過或正在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上,肉體上和經濟上的迫害,收集涉嫌人員的迫害事實及犯罪證據。 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
| | | 羅幹: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實際執行主管 | 李嵐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組長),已於2002年12月4日因酷刑罪在法國被起訴(詳見附錄5) | 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 袁隱 |
北京地區部份“610辦公室” 相關取證人員:
| | | | 王振華 北京市昌平區委副書記,610辦公室負責人 | 王書合 區委常委 ,分管政法工作, 兼任區委政法委書記 | 蔡長敏 -北京市海澱區副區長,參與610事務 | 侯君舒-區委副書記,主管區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 |
北京市委“610辦公室” 主任: 王黎明 四、 附錄 附錄1:王新中的證詞 央電視台在2002年4月8日《焦點訪談》播出了《從毀滅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媽媽》的節目。我就是這個節目的當事人,王博的父親,叫王新中,原中共黨員,石家莊鐵路機務段幹部,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於2001年5月被迫流離失所。今年1月被綁架到河北省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也就是法西斯洗腦班,達4個多月,被強行洗腦。我不堪忍受各種精神摧殘,於5月12日擺脫了對我的監禁,在這裏我必須揭露《焦點訪談》和新華社用謊言欺騙世人的行徑,澄清事實,還真相於天下。 我先介紹一下我是如何被所謂的“轉化”的。 在新華社2002年4月8日所刊發的通稿《生命﹒深淵﹒新生──原“法輪功”練習者王博的人生軌跡》文章中這樣描繪:“其中最催人淚下的是今年1月底時的“騙請”父親的經過。” 經過是這樣的:我聽說在2002年1月20日王博要回家,我非常牽掛我的女兒,在回家看望她時,卻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綁架到了河北省會的洗腦班。在那裏,我和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監禁在“談話室”,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剛一進去,它們就威脅我說:“告訴你,這裏是法制教育中心,抓你抓了一年了,終於抓到了,進來就別想出去,除非轉化,否則送勞教……,轉化是對你女兒有利的……。”它們採取逼迫、引誘、暗示各種手段,灌輸一系列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謊言,強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無形的恐怖給我的精神和心理帶來極大壓力。在被斷章取義、偷梁換柱(偷換概念)的種種謊言,被誹謗錄像的謊言欺騙,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這樣被所謂的“轉化”了。這絕不是我的本願。這不是我的真實思想,是對我的精神迫害。 難怪我女兒王博被強行洗腦後,竟然喪失了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達到六親不認的地步。我愛我的女兒,洗腦中心對我女兒的摧殘令我憤怒。 這就是《焦點訪談》和新華社所說的黨和政府“春風化雨”般的“關懷、教育、挽救”的結果。所謂的“春風化雨”其實是“腥風血雨”。 那麼《焦點訪談》“軌跡”節目又是怎麼出台的呢? 我被強行洗腦後,王博也在不久解教,我們同樣被監禁在洗腦中心裏,失去人身自由。有時我看到王博精神不正常,她經常一人呆在屋裏,不想見任何人。有些解教的人陸續離開了洗腦中心,而唯獨遲遲不放王博,沒有自由的她經常為此落淚。 當我向洗腦中心主任李愛國提出放王博回家時,他卻說:“王博這個事和別人不一樣,必須經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王永志說了算,這裏安全,外面不安全,先在這裏呆著吧,領導在給王博聯繫復學的事。”對王博實施變相關押。 然而,蓄謀已久的陰險圖謀終於出籠。 2002年3月下旬,中宣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省市610組織一夥人來到了河北省洗腦中心。其中一些幹部對我說:“中央很重視王博的事,你們配合好這次採訪,對王博回校復學很有利,如果配合不好,復學之事就沒希望了……”它們反覆地做著我的工作。 我想讓王博早些離開這裏,解除她的痛苦,就動了心,接受了採訪。 回首這一切,才知道被捲進一場早已預謀已久的騙局。 當我看到《焦點訪談》播出的節目後,為《焦點訪談》如此卑鄙的嫁禍、歪曲誣陷的“偷梁換柱”手段而感到震驚。《焦點訪談》實質上是《焦點謊談》。 儘管我在當時被洗腦後曾誤入歧途,但我後來一直在修煉,沒有放棄修煉。 我在與中央電視台的記者交談中,談到我們家的修煉和我在單位遭610毒打的情況卻被刪掉了,並對我的訪談作了移花接木、改頭換面的重要刪節,有意將節目製作成醜化修煉人,惡意攻擊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內容。正如記者所說:“有些內容是不能報導的,政治的需要吧。” 那麼我就把我們全家修煉的真實情況作一介紹。 96年前,我和我愛人感情不和,準備在96年王博上高中後協議離婚,家庭出現了危機。95年王博停止了學習鋼琴,我的身體很不好,神經衰弱、心肌炎、腸胃炎,我愛人也神經衰弱、肩周炎,我們因一點小事經常爭吵不休,互不相讓,矛盾發展到了極點,我從單位申請了房子,做好了離婚的準備。 有一次我們對王博透露了準備離婚事情,當她聽到之後,抱頭痛哭,這件事情對於一個14歲的孩子來說是沉重的精神打擊。看到這個場面,我們趕快去安慰她。為了王博,我們只有勉強維持著這個家庭。 就在1996年7月我愛人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我發現她從思想、性格、身體各方面變化非常大,也改變了對我的看法和態度,隨後我也開始了修煉。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為別人著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們夫妻相互溝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現生機,我們的家庭和睦了。各種疾病不翼而飛,扔掉了多年存藥的大箱子,退掉了準備離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歡樂的家庭,這個家庭的變化,使她認識到了修煉做好人的意義,嚴格要求自己,在修煉與學習兩不誤的情況下,王博又重新開始了學習鋼琴。大法在她的身上體現出了超常的智慧,學習成績穩步提高,並在1999年高考中以優異的成績分別被“中央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河北師範大學”三所院校錄取。 法輪功給我們將要破滅的家庭帶來了光明和福音,使我們這個家庭獲得了新的生機。 就在我們對美好的幸福生活充滿信心的時候,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肆意歪曲迫害法輪大法,迫害因煉功身心受益的廣大法輪功學員。我們法輪功學員感到有責任向政府表明我們的意見,曾經依法進京上訪,卻遭到殘酷迫害。兩年多來我先後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調離工作、停發工資。以致2001年5月在單位無辜遭市610一夥警察毒打,電棍、警棍拳腳相加,將左眼打出淤血,後腰受傷,被迫流離失所。我愛人也被銀行開除公職,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後被勞教3年;王博上大學一年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退學,後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我們只為說一句真心話,不放棄真、善、忍大法修煉,卻遭到了如此迫害,使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支離破碎,家破人亡,如果沒有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我們將在不同的崗位服務於社會,是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而《焦點謊談》卻說:“這個家庭因修煉法輪功而名存實亡”,不顧法輪大法使我的家破鏡重圓、幸福美滿這一被許多人所了解的事實,嫁禍於法輪功,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欺騙世人。 《焦點謊談》又誤導觀眾說:2001年11月,王博被提前解教,她回家了,但是家裏空蕩蕩的,王博的父母為了護法,離開了單位,離開了家。實際上,我們是被迫流離失所的,王博並沒有被放回家,現仍被長期變相關押在洗腦中心。——我和我愛人是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的,我愛人是被開除公職後,“610”警察多次到家中騷擾,多次抄家,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我也被“610”無端迫害在單位遭毒打,被迫漂泊在外。 《焦點謊談》為了粉飾“教育、轉化、挽救”,它們借領導看我們一家的名義,用汽車把我們拉到勞教所,拍攝了一張全家在一起的照片和幾個鏡頭,以後我們再也沒見過面,卻用這樣的一張照片在報紙上肆意歪曲事實,說我們“不久”團聚,目前,我愛人仍然被劫持在勞教所,我在未出來之前,一直被監禁在洗腦中心。 至於新華社的署名文章更是無稽之談。我從來就沒有接觸過新華社的任何一個記者,不知新華社的文章是從哪裏編造出來的。 新華社文章中還說:“琴聲被‘法輪功’掐斷。然而,一場劫難就在這只音樂的精靈展翅欲飛的時候降臨了。”這又是顛倒黑白。因96年我們家庭離婚危機險些給王博造成沉重打擊,全家修煉後家庭歡樂,王博受益於法輪功修煉,高考的優異成績對王博也是刻骨銘心的,為向政府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投入了勞教所,是誰掐斷了王博的琴聲呢?把王博長期關押在勞教所,進行精神摧殘,強制洗腦,使一個19歲不成熟的孩子心靈扭曲,忘掉了家庭曾發生的重大轉折,把莫須有的罪名認可在自己身上,被利用來欺騙老百姓,說明迫害一個學生的手段如此毒辣,使我感到當權者的野蠻,也使我為我的女兒感到痛心。 把一個學生的心靈扭曲到喪失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要從王博的所謂的“轉化”說起。我現在就說一下王博是如何被所謂的“轉化”的。 王博被精神摧殘後,幼小的心靈被扭曲 新華社通稿中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2001年4月,頑固的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那麼為甚麼要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以及在北京新安勞教所是如何被轉化的卻隻字不提。 我見到了與我骨肉分離已久的女兒王博,女兒在長期被折磨的情況下,見到了自己的父親,失聲痛哭,對我說:“爸爸,我在勞教所裏極其痛苦,沒有一點人身自由,不許通信、不許親人探視。它們把我綁架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在途中的火車上,我差點跳車,我不知道我在後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過去。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它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強制洗腦。用那裏警察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 她還跟我說:“爸爸你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嗎?被轉化後,內心的矛盾,精神的壓抑,生不如死,有時我感覺像60多歲的人,在我精神當中死過好幾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我聽了心如刀絞。 一個年僅19歲的女孩子,從沒有離開過父母的情況下,被送進勞教所,孤身一人被摧殘被洗腦,使我感到憤慨和震驚。 我知道,我的女兒在被綁架到新安勞教所後,經歷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恐怖的一幕。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使她的精神徹底崩潰。 我現在就揭露河北省會洗腦中心是如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河北省會洗腦中心位於石家莊市北城街,原市勞教所三大隊,也就是過去的監獄。高牆深院,鐵門緊鎖,門口內外設有攝像監視。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樓房鐵網封閉,所有學員都是被綁架進去的,一進去就被關進“談話室”,連續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它們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封閉強制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像、光盤。把人折磨到神智不清時,它們再用斷章取義、自欺欺人的邪悟謊言,使你順水推舟的放棄你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對於超過5天以上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它們更是殘酷,扒眼皮、彈眼球、揪耳朵、澆涼水、灌白酒、打人、不讓去廁所等──大法弟子丁立紅耳朵被揪出血,大法弟子姜帆的手被打火機燒出疤痕,不讓劉慧娥去廁所,竟逼得她把大便拉在了褲子裏。它們往法輪功學員臉上、手上、胳膊上寫大法師父的名字,在地上寫滿師父的名字,逼學員用腳踩。它們讓學員站在高處,大聲恐嚇學員。它們對被迫“轉化”的人不許串屋。 惡警孔繁運對已“轉化”的人說:“甚麼時候我看到你們打人、罵人才算真正轉化徹底了。”這裏就是用這樣的標準來“挽救、教育、轉化”的。 就是這樣一個充滿邪惡的集中營,卻經常有外地參觀者前來,學習著如何殘害扭曲人性的“經驗”。就是這樣一個滅絕人性的地方,卻能被中央“610”樹為全國的“典範”。 通過以上我談到的和我們家修煉的實際情況,96年前我們家庭面臨破裂,而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身體健康,幸福美滿,99年7.20後為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現在澄清這一事實,揭露焦點謊談和新華社的謊言欺騙。同時我也為我在洗腦中心被強行洗腦後,對師父對大法不符合實際的言論,感到萬分痛心與悔恨,並聲明作廢。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被矇蔽的廣大世人。望廣大世人擦亮眼睛,認清是非,呼籲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還社會穩定,還美好家庭。 王新中 2002年8月 附錄2:華爾街日報: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 《華爾街日報》2000年4月20日報導— 《華爾街日報》記者伊安-約翰遜撰稿 [中國濰坊消息] 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一年以前,中國以外只有很少的人聽說過法輪大法及其養生的功法。法輪大法以法輪功這個名字為人所知,它包含了調息、打坐以及閱讀功法創始人李洪志勸善、有時頗為超常的著作。 儘管法輪功已經在中國數百萬人中流行,他在國際上引起注意還是去年4月25日的事。那天,10000多名信眾匯聚北京,圍住了政府領導所在地中南海,要求政府停止在國家報紙雜誌上將他們描述為宣傳迷信的X教。這一人群構成了奇異的景象:大多數是中年人,勞動階層,當日離開北京市中心回到各地自己的家之前,他們只不過安安靜靜地在那裏打坐。 但是,在一個對其威權的公開挑戰沒有足夠包容力的政府眼裏,這個抗議是一次無法原諒的挑釁。政府逮捕了數百名法輪功組織者,並發現其中一些人是中央政府、警察甚至軍隊中的官員。由於擔心一個迅速發展的宗教會影響這個無神論的國家,北京在去年7月宣布法輪功為“X教”並正式予以取締。 面臨著政府安全部門的全力打壓,法輪功本應該迅速消亡。但與偶爾挑戰共產黨的異見者不同的是,法輪功的活動並未因為大規模的逮捕、毆打甚至殘殺而停止。相反,一個強硬的核心仍然繼續抗議。在北京的市中心,每天有數十人因試圖展開呼籲恢復這一團體合法性的橫幅而被逮捕。一年以來,法輪功信仰可以說是對共產主義統治的50年威權最持久的挑戰。 代價過高的勝利? 陳女士的故事是極端的例子之一。一方是共產黨,它如此堅決地取締法輪功,並已採用了自1989年在天安門廣場鎮壓由學生領導的反政府運動以來最大規模的公共安全手段。政府在這場鬥爭中,如果可能獲勝的話,將付出極大的代價;它的鐵腕手段已使上百萬的普通群眾對它不抱幻想,比如陳女士的女兒,她在發生去年的事件以前是不關心政治的。同時這也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地位,因為它需要外國的幫助來解決一系列緊迫的經濟問題。 附錄3:華爾街日報:法輪功學員的女兒未經審判被送勞教所 《華爾街日報》記者查爾斯-哈茲勒(Charles Hutzler)2001年5月10日撰文報導陳子秀之女兒未經審判被處以三年勞教。 文章說,一位婦女,未能成功地說服中國官僚讓警察承認他們將她修煉法輪功的母親折磨致死,現被處以三年的勞教。這是政府正在加強對法輪功精神運動鎮壓的又一個跡象。 紐約法輪功女發言人和香港人權與民運中心稱,在4月24日,東部城市濰坊的警察決定了對張學玲的處罰,將她送到臨近淄博市的王村勞教所。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三說,她被控為“利用XX破壞法律實施”,這是一個非常模糊、嘲罵式的指控,被經常用在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以便將他們送到勞教所。 關於張女士被監禁的報告無法被獨立證實。警察和勞改所的官員拒絕作任何評論,而且張女士的家庭成員也無法通過電話聯絡上。但是她的命運是與政府日益兇猛的鏟除該群體的運動相吻合的,政府往往通過強迫追隨者們放棄他們的信仰並監禁那些拒絕放棄信仰者來達到鏟除該團體的目的。 張女士的母親,陳子秀,是一名忠誠的法輪功修煉者,曾因試圖抗議政府於1999年7月頒布的對法輪功的禁令而被關押兩次。在她被第二次關押時,也就是去年的二月,一同被關押的同修們和她的家人都說,警察為逼迫她放棄信仰而將這位58歲的婦女毒打致死。警察否認了對陳女士的折磨,稱她屬於自然死亡。 張女士起初支持對法輪功的禁令,幾個月後開始逐漸懷疑政府的鎮壓。她媽媽死後,她不斷地請求警察和政府能夠出具她媽媽的死亡證書,但未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張女士從法輪功修煉者們那裏得到了支持,她自己也成為了一個法輪功修煉者。陳女士的死和她女兒尋求正義的經歷曾被亞洲華爾街日報連續報導,這些報導在上個月獲得普利策(Pulitzer)國際報導獎。 附錄4:山東省“610辦公室” 及政法委取證人員名單(部份): 張高麗-原山東省長
劉玉祥(山東省委610) | 揚守仁(610辦公室) | 花兆賢(昌樂縣委) | 邵春雷(原濟南市中區610) | 王增實(青島市市委) | 魏景瑞(青島政法委) | 劉化文、張繼軒(泰安市610) | 張桂芬(招遠市610) | 林濤, 馮 書貴(招遠市610) | 高樹貞(濰坊青州市610) | 劉志柱(招遠市公安) | 黃濰連(濰坊市坊子區) | 李國忠(濟南市歷下區政法委) | 梁斌(濰坊610) | 張樹琛(濰坊市坊子區) | 劉作金,劉學東(膠州政法委) | 谷志勇(濰坊610) | 張正泉(萊蕪市政法委) | 張進校,聶作坤(安丘公安局) | 惠建華(諸城610) | 宋瑞亮(諸城政法委) | 楊永平,張海東、韓勇 (博興縣610) | 范濤(昌樂縣610) | 潘光磊(平度市610) | 劉長江(淄博市610) | 謝傳仁(濟南市政法委) | 明照江( 昌邑市610) | 李玉妹(萊蕪市萊城區610) | 劉建國, 李 星五 ( 臨朐610) | 於瑞珍(萊西610) | 呂其平,劉敏(萊蕪市萊城政法委) | 崔學光,張 瑞紅(聊城市610) | 劉玉祥(墾利縣610) | 莊廷敦(臨沂市委政法委) | 杜煥常(萊蕪市610) | 類延成(蒙陰縣610) | 煙台地區610: 張 健,王 健, 王成會, 馬道堂, 於永祿, 戚壯大, 金汝歧, 劉曉力 安丘市610: 王子清、王加利、蕃孝魯、胡紹群、葛江、賈寶臣 壽光市公安局和610: 孫向前、姜衝, 李同忠、田慶春、孟慶江、夏學虎 臨沂市 610: 王永君、宋偉, 王加清 , 王 明光 龍口市610:王成會、戚大狀、趙強 膠州610:王 強 蒙陰縣610: 類延成, 李君卿 冠縣610:任 廣民 即墨市610: 徐可愛 海陽市610: 於正高、王英傑、喬成關 濰坊地區追查名單(部份): 尹照傑,馬波,翟建濤,魏天魁,宮志強,劉界松,管國峰,趙傑,崔希貴,張廣柱,王慶桂,魏奇,張明禮,毛有東,程寶田,馬青平,郭廷和,郭。黎光,段兆煌,張國寶,馬瑞福,王全峰,劉文學,趙新坤,邵偉華,王傳峰,王東升,郭啟軍,李警偉,李傳勝,孫鑰新,王愛之,於明春,張永傑,王德全,王作華,褚玉升,張鳳英,王新民,譚春起,郭星躍,陳龍山,陳永華,董洪濤,陳慶春,馬洪振,吳斌,高樹貞,郭文傑,王格勝,李全玉,劉玉瑞 附錄5: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法輪功學員在法國控告中國“610辦公室”負責人李嵐清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02年12月8日上午對中國大陸和巴黎大區華語廣播新聞節目: 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將於12月10日下週二“國際人權日”在巴黎一區RIVOLI街156號召開記者會,屆時將有兩名律師介紹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本週三委託他們向法國尼斯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理李嵐清的訴訟案。在四名法輪功學員中有一名法國女性,他們指控剛剛訪問過法國的李嵐清做為中國“610辦公室”的負責人涉嫌對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負有責任。 據法輪功歐洲信息中心昨天發出的文傳說,兩名律師一名是波爾冬(BOURDON),另一名是波迪埃(BEAUTHIER)。他們曾經在法國和比利時參與過控告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切特的案件。 另據法新社的報導說,這兩名律師指控李嵐清的依據是,法國簽署的1984年國際反酷刑公約。波迪埃律師還向法新社表示,他已經收集到一些有份量的證詞。 法新社2002年12月8日報導,來自法國、愛爾蘭、加拿大的四名法輪功學員最近向法國法院起訴中國副總理李嵐清,指控他是中國政府專門對付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的負責人,指揮鎮壓法輪功。 明報12月9日引述法新社報導,來自法國、愛爾蘭、加拿大的4名法輪功學員通過兩名知名的人權大律師,日前向法國法院起訴中國副總理李嵐清,指其是專門對付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頭子,須對鎮壓法輪功負責。 代表原告辦理此案的大律師波提說,他們對迫害人權的中國官員的起訴不會就此完結,他們的工作將持續下去,直到把一定數量的中國迫害人權的官員繩之以法。 李嵐清日前率「中國申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代表團往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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