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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神像禍及三代人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17日】這個故事發生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下半葉山東省某地的一個村莊。時間雖然過去近半個世紀了,然而這個故事並沒有結束,它至今還在延續著。

四十多年前,中國大陸有過一場砸廟毀神像的瘋狂運動。它瘋到這個村莊的時候,有一戶人家受無神論的蠱惑並被發財夢迷了心竅(據說神像內有金銀元寶),全家大小一齊出動,用大繩把村裏廟中的神像一個個全部拉倒並砸碎,想找到金銀元寶;沒找到元寶,就把廟裏有用的東西斂了斂搬到了自己家中。不到一天時間,一座廟就在這家人的手中毀了。他們的悲劇也就從此開始了。

不久,先是一場無名大火把這家的房屋財產燒了個精光,女主人也被燒得滿臉傷疤縱橫、雙手扭曲變形。緊接著,這家的小兒子一病夭折;聰明精幹的大兒子變成了瘋子,一年到頭光著身子瘋瘋顛顛到處跑,幾年後在瘋中死去;男主人被這場變故徹底擊垮,在悔恨與抑鬱交加中煎熬了幾年後也死去;二兒子變得傻裏傻氣,只能幹一些簡單的粗活;後出生的女兒雖比二兒子稍稍強一點,但也不是一個神智健全的人。雙手被燒殘的女主人成了這家人的主心骨和主要勞動力,半年糠菜半年糧仍維持不了全家的生活,每年的春冬兩季都得要飯維持生計,這家成了全村最敗落的家庭。好不容易熬到八十年代,女兒長大了,家裏的生活較從前也略有改善,女主人又用「換親」的方式用女兒換了一個兒媳婦回家,這回女主人能舒心地喘口氣了吧?不行,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八十年代末這家人好不容易盼來了一個隔輩人,可誰想到孫子又是整天顛三倒四的神智不健全──至今事情已延續到了第三代。

無疑,這是一個家庭悲劇,我們寫這個故事時心情是很沉重的。我們沒有想去揭他人的傷疤,或想去傷害誰,「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只是想借用這個故事來警醒世人:

一方面,它是中國大陸無神論及其運動的犧牲品。這個家庭的不幸遭遇是很可悲的,而它不過是當代中國大陸無神論及其運動製造的無數犧牲品的其中一例罷了;更不幸的是今天中國大陸的這類悲劇愈演愈烈,人們好像並沒有從他人的悲劇中得到鑑戒,歷史的教訓甚至被不少人以「偶然」、「巧合」或者「封建迷信」、「牽強附會」當作笑柄。

古時,中國人敬佛供佛都猶恐不及,更不要說敢對神佛如何不敬了;而今天中國大陸的一些人無所顧忌,甚麼話都敢說、甚麼事都敢做,他們敢肆無忌憚地謗神、謗佛,敢肆無忌憚地毀佛像、毀佛經,敢隨心所欲地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者,儘管善良慈悲的佛法修煉者們為他們的悲慘未來而憂心,告訴他們這是在做壞事、在害自己,也沒人相信了。無神論的蠱惑已經嚴重變異和破壞了中國人傳統的道德觀念,使相當一部份人的思想變得非常狹隘愚昧和僵化麻木。「前車覆,後車誡」,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冷靜地想一想自己了:自己是不是也是這類犧牲品呢?現在是不是還在充當著這種犧牲品呢?

同時,它也是當事人行為必然的因果報應。悲劇已經禍及這個家庭整整三代人了,至今它還在延續著。每當鄉親們談論起這件事情,人們在可憐這個家庭的同時,都會搖頭並深深地嘆息──鄉親們都知道這件事情的原委,悲劇是這家人自己所作所為必然的因果報應;鄉親們能夠憐憫幫助他們,卻解決不了他們根本的問題。是的,如果他們當初不是財迷心竅,也不會做出對神佛如此大不敬的事情來;如果他們沒有去毀神像,也不會有如此可怕的報應。看看今天的中國大陸吧,一些人為了保住自己的一官半職或得到那點工資獎金,失了控似地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邪惡得比毀一座廟和幾座神像不知超出多少多少倍。想一想吧,這些人如果不能真正改過自新,等待他們的將會是甚麼樣的因果報應呢?而企圖用「工作」或「執行命令」為自己開脫罪責的幻想,充其量也不過是一種自我精神麻醉而已。天理是不變的,他在衡量著一切:「無論甚麼人在世上幹了甚麼壞事,都得自己償還。」(《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客觀地想一想自己吧:自己還有多少敬神敬佛的心呢?在當前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邪惡運動中,自己是幫助善良還是助紂為虐了呢?

路是自己選自己走的,誰也不能代替誰。法輪功修煉者反覆向世人勸善,目的就是希望人們趨善避惡、棄惡從善,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明天。人生如夢,清醒過來吧同胞們: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把握好現在,自己真正地為自己的命運負責──醒來看因果,一切都在必然中!

註﹕本文由於題材的原因,沒有進一步論及無神論及其運動的始作俑者們和邪惡之首江羅集團的因果報應,謹此說明。

當日前一篇文章: 師父又給了我一次生命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大法報章:「法輪大法好」﹝四﹞(標準版8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