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9日】我因身體多病而修煉法輪大法,把自己當做修煉人,從此擺脫了病痛的折磨,真正嘗到了一個人沒有病時的感受。2001年年末,我給單位幹部一份真相材料,卻被幹部舉報,關進了撫順吳家堡教養院,在那裏我見到許多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況。 2001年年末到2002年3月間,撫順教養院為了加重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撫順市第二人民醫院三樓專設一處,把堅定不屈、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的大法弟子運到此地,強行灌食迫害,對外則稱某某有病到醫院治療,掩人耳目,欺騙世人。這裏由惡警劉寶才(隊長,另外還有12人)負責。他們把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雙手背銬在後面,兩腿綁上,兩個惡警摁著,一個邪惡的醫生從鼻子插管灌食。插管時,大法弟子直嘔吐,痛苦不堪。管子插完後,警察把外面的頭用膠布粘在臉上。 大法弟子馬芸香抵制這種迫害,被劉寶才從床上拖到地下,用腳在她身上一陣亂踢,然後又把腳踩在她的臉上、嘴上,一陣猛踩。她的臉部和嘴都被踩破了,嘴唇裏面被踩出血(這是惡警劉寶才專用的折磨大法弟子的刑法,劉名之曰“刷牙”)。接著又把馬芸香拖回床上,接了兩盆自來水朝著她的頭、臉、潑過去,被、褥、衣服全被澆透,當時的天氣很冷,凍得她渾身發抖……。惡警侯勇親口對馬芸香說,江××有令“打死算自殺”。 大法弟子秦青芳(音),五、六十歲的老太太,為了抗議吳偉(教養院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田亨(教養院嚴管號惡警隊長)對大法弟子馬芸香的灌食迫害,高喊聲援同修,被吳偉一腳踢在脖子上,當時就背過氣了。 大法弟子張志芹,因發正念,被吳偉用床板將肋骨打傷,使她走路一隻腳不能抬起,只能拖著走。惡警假惺惺領她去醫院檢查,檢查過後卻不告訴本人真正的檢查結果。家人來看望,惡警們不離左右,目的是不讓她和家人說出受傷的真正原因。 大法弟子石金玲抗議教養院對她的迫害,找機會沖出教養院。當天值班惡警候勇說:是另一位大法弟子齊彩梅幫的忙,把齊彩梅單獨調到一個房間,兩惡警同時拿電棍電她。 以上是我在撫順教養院目睹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一個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竟要受到如此的迫害,人間正義何在?如果沒有江氏流氓集團“打死算自殺”的惡令,惡警不敢如此執法犯法。我要用自己所見到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來控訴江澤民,早日將江送上人間正義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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