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9日】我於2001年4月因堅持信仰被迫害流離失所,2002年7月4日被派出所惡警抓住,由於我頭部被摔傷,被送進醫院,縫合了三針,惡警們串通大夫把我身上的150元錢全部拿走,而後逼問我其他的流離失所的同修的下落,因我不說,他們就把我按在地上踢打,還把我的頭髮捆在床頭上,整個頭都不能動彈。看守所惡獄醫惡狠狠的撕掉我頭上的紗布,還用雙手摳我的眼眶,鮮血直流。 7月9日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我被送往北京團河調遣處,由於我抵制那裏的警察,惡警叫來五六個犯人打我,見我還不屈服,就把我關進一間房子打,六七個人把我打翻在地,把我鼻子捏住,又用牙刷把扎我的嗓子,還往裏不斷地塞饅頭,一邊扎一邊塞,這還不夠,還灌涼水,我被她們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將近一個月不能進食,還吐血,連說話都困難,從那天我的腳趾就開始麻木,還一點點的向整個腳擴散。 9月5日我被送進北京女子勞教所,在那裏被強迫不得睡覺,只要不屈服就不讓睡覺。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被迫向邪惡妥協。 在邪惡勢力每天的高壓下,我的腳越來越麻木,走路都困難,惡警們還說我是裝的,最後我站立困難,走路摔跤,他們只好把我送進醫院,經CT、核磁共振檢查,腰椎壓迫神經,還問我是否受過硬傷,這不是明知故問嗎?看著我雙下肢肌肉萎縮的厲害,經公安醫院的專家會診,也不敢下結論,而我的病情無法控制,麻木已經超越膝蓋,最後沒有知覺,臥床不起,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惡警們怕擔責任,給我辦了保外就醫讓我回家看病。 我被抓時身體健康,四肢靈活,到現在卻被迫害成生活難以自理的人,我不明白當權者為甚麼不允許人民身體健康,而不擇手段地迫害我們,難道說真話、做好人不對嗎?!我自知給大法抹了黑,罪孽深重,我只想用我的被迫害事實告訴善良的民眾,我是無辜被迫害的,是江氏集團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把我從一個身體健康的人變成了現在這樣的人,我只想告訴那些政治工具們,不要再助紂為虐了,給自己留條退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