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23日】95年我做智能建築業務。2000年跑項目的過程中,結識了一位項目主任,後來我才知道他是煉法輪功的修煉者。為了項目需要掌握資料,我經常去他那碰面。覺得人很不錯,是個好人。時間長了就在他家看到《轉法輪》。當時覺得是自己多年在人間磨練,想尋找的修煉大法。借看了兩遍《轉法輪》後才確認是自己尋找多年的修煉之法。當時中國政府當權者剛剛宣布禁止修煉法輪功。看到大法書很難,原來書店可以買到,可我得法時已經沒有書了。而且公安局搜搶大法書很兇。當時並沒有悟到應該怎麼做。因為從來沒有參加過一次煉功點,沒有完整煉動作。還沒有悟到證實大法的責任。還是上班跑業務。獨自修煉心性。 2000年12月19日,跑業務時,客戶給我電話預約見面,趕巧很多人在一個大樓的房間聚集,很好奇探頭進去看看,原來很多大法弟子在開心得交流會。非常祥和,我很喜歡就留下來聽聽。沒有多時,隨著「不許動!」的狂喊聲,突然衝來很多警察,非常粗魯地逮捕所有的人。我當時也在人群中,還不明白警察為甚麼像強盜一樣抓人。在我的印象中,警察是很正直、令人敬佩的職業,當我第一次真正和警察接觸時,真正體會到邪惡原來藏在偽裝的表皮後面。原來有特務跟蹤告密,警察有二、三十人把持樓梯、走廊,樓下很多警車把大法弟子拉到公安局審問。 我們被拉到一個派出所。途中我問其他不認識的大法弟子,為甚麼公安局要抓人?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大法弟子同我們六個人一車,被拉公安局,其中一位大法弟子說:這兩天江××來,所以公安局為了討好江××,就抓人了。 然後,分局的警察逐一審查。當審問我時,我不回答也不承認是法輪功「組織」的人。見我不承認,沒有結果時,警察又說:「你要是承認你是法輪功了,我們就放你走。」由於當時覺得他們像小丑,就不說話,不做聲,心中好笑。沒有結果後,我們又被送到派出所。晚上很晚了,有一個20多歲的女警察,一定要我承認是法輪功「組織」的人,我拒不承認是法輪功「組織」的。後來進4-5個男警察拍桌子、狂喊、罵髒話威逼。當時突然醒悟:我是法輪功的修煉者。我就對女警察說:「謝謝你的提醒,否則還沒有悟到自己已經是得法修煉之人!我就是法輪功!」 12月21日,我被轉移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在整個過程中,警察不允許打電話、不允許和外界聯繫。與世隔絕。22日派出所警察,帶領7個男1個女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擁我上車。不知道去哪裏,但自己非常平靜,沒有人的怕心。心中只有「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威德》)結果是戴上手銬去我服務的公司搜查。當它們想搜查電腦軟盤時,居然亂碼,可我知道軟盤裏只有項目計劃書,它們連我打的項目計劃書都沒有資格看!沒有搜到任何東西時,它們像洩了氣的皮球。我公司的同事說:「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小劉是個好人!工作業務很棒!」它們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氣急敗壞地在公司同事面前誹謗我,嚎叫到:「你們不要被她矇蔽了!她是個大騙子!」然後又狂叫:「你在車上不是說你有錢嗎?」我不能再忍下去了,就義正辭嚴高聲說:「你再重複我在車上的說話!我在車上說的話是甚麼?請你不要亂編!」女警察吶吶地不敢開口。我再重複車上的說話:「我有權保持沉默!你查出結果再說!」給予回絕。它們膽怯了,灰溜溜押我離開公司。又去我家搜查,結果一樣。當它們徹底失望時,我的心更加平靜、祥和莊重。後來它們以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名義將我拘留15天。當15天到期後,不講原由直接轉為刑事拘留!我沒有做過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中國警察相反違反法律、踐踏他們制定的法律胡亂抓人、拘人。後來沒有收穫的情況下,把我送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遇到一位法輪功同修。才開始正式學習五套功法。 進看守所期間,與外界隔絕,毫無音訊,並且看守所管教明說:「誰都可以請律師,就是不允許法輪功請律師」。先後有4位同修被關到一起。同時我才逐漸深入了解大法的內涵。倉裏的其他被抓小偷、販毒、賭六合彩的、賣淫的都逐漸了解法輪功是好人,有的開始和我們一起煉功,吸毒的一個女孩是個常犯,結果在我們經常練功的影響下,不到7天就減輕了毒癮的糾纏,以前最少要15天才會好點。她消瘦的面孔露出笑臉……後來,管教警察指揮倉管,讓我寫甚麼書,我堅決不寫。我心裏從來沒有寫甚麼悔過的想法。並明確告訴倉管:「它們怎麼把我抓進來的,就必須怎麼把我放出去!而且,如果我出去按常人的方法報復的話,就不是法輪功!如果我不用常人的方法報復抓我的警察,那我一定繼續修煉法輪功!」我倒是感謝它們讓我多接觸了法輪大法的修煉者! 有同修在我進去的第二個月、第三個月分別被送到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兩年不等。經過四個月的關押,惡警們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後,只好把我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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