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21日】1.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小張各莊鎮派出所惡警在抄大法弟子劉某家時,不但把家用電器抄走,就連做飯用的煤氣灶、糧食、大門都一併被抄走,且非法罰錢5000元。 2.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林蔭路派出所在非典期間抓大法弟子,抄家時,根本都不帶搜查證,先抄家,等到人被帶走後十五天在看守所才讓被抓大法弟子補簽一切拘留手續。且先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過渡15天,才被轉到第一看守所,在轉所時被抓的幾名大法弟子體溫都高過37度正常體溫,以至於幾名大法弟子被卡在了第一看守所外。可林蔭路派出所的惡警付XX、孔德會說他們是曬的,讓他們在陰涼地方呆一會,可體溫還不下去,又讓其中一個大法弟子用涼水洗臉3次,體溫仍下不去,試體溫時不讓幾名大法弟子把體溫計夾實,從上午10點半一直僵持到下午四點,這群惡警想盡一切辦法總算把大法弟子送進第一看守所,當時有一位70歲左右的上了年紀的老太太,由於抵制這些邪惡,把腰給抻了,又絕食十幾天,身體十分虛弱,第一看守所拒收她,後情況不詳。被送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幾名大法弟子每天過著非人的生活。不僅如此,林蔭路派出所的惡警還對被抓大法弟子家的電話進行監聽,讓大法弟子家裏每人不僅交了2000元的罰款,還讓大法弟子們交了雙份所謂的檢查身體的錢,還在大法弟子家外進行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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