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8日】7.20後,我因抵制邪惡仍然在公園煉功。邪惡之徒把我抓到牢裏做了半個月的苦力(每天15小時以上)。從牢裏出來後,邪惡之徒又怕我上北京,幾乎天天上門騷擾,甚至派人嚴密監視。無論邪惡之徒怎麼跟蹤監視,我和同修還是去了北京上訪,邪惡之徒知道後,對我非常懼怕,他們把我綁架到洗腦班。 洗腦班掛滿了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標語牌,我和同修商議一定要清除它們。有一次我們把標語牌撕了很多,後來邪惡之徒把我們送看守所無理關押一個月後,又把我關回洗腦班。 在洗腦班,我和同修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我們,絕食三天後,惡人把我們拖去野蠻灌食,把我牙齒也撬掉了兩個。 在洗腦班,惡警和工作人員還經常打學員,甚至連家屬都打。有一次,我的家人去看我,因不准見面,站在外面院子裏看我關在哪一間房裏,結果我的幾個家屬都遭到惡警的毆打。有一次惡警打學員,我帶頭喊:「不准打人!」制止了惡人,結果邪惡之徒又把我和幾位學員送到婦教所幹苦力半個月。 在婦教所幹活時,有一次兩名警察因查看產品,和我們聊了起來,說我們學員不該去自焚,當時我就告訴他們真相,告訴他們這是栽贓陷害,是江氏集團導演的醜劇矇騙老百姓,那兩個警察聽了相對一笑,其中一個說:「自焚是搞得太假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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