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6日】我的功友是東北某市的大法弟子,老倆口都修煉大法。2001年和2002年兩次都是在家裏被綁架走的,並被送進了拘留所。為了營救他們,家裏人四處托人,最後找到了公安分局的領導,被告之必須交錢才能放人。家裏人從親戚、朋友那裏借錢送了去,這才把人放了。這兩次他們家共被勒索去兩萬三千元錢,其中有三千元是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索要去的。 這老倆口都是60歲的人了,都是退休工人,每月只有五、六百元錢的生活費,借親戚、朋友的債到現在還沒還上。 朋友們:法輪功學員煉功來去自由,一切活動免費,從開始到現在始終如此。可不願放棄煉功,就要被公安綁架並勒索數萬元,請您分析,到底誰在斂財,這幾年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勒索的錢不知有多少,有的不給開任何收據,就是有的開了收據,錢也不給,錢都讓誰花掉了,到底誰在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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