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6日】2003年1月末,佳木斯勞教所又一次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對抵制迫害的大法弟子就又一輪施「大背劍」酷刑。這種酷刑令人相當痛苦,一隻手從腦後,另一隻手從腋下反背身後,用手銬銬成一字型,一般人只能堅持幾分鐘,警察自己說他們一分鐘都承受不了,可大法弟子至少都被他們銬半小時以上。人痛的撕心裂肺,汗流浹背,濕透全身。大法弟子胡啟麗竟被銬7個多小時!一次,老年大法弟子蘇豔華沒做早操,被惡警王秀英一頓毒打,並被銬「大背劍」。 2002年10月「十六大」期間7、8、9女中隊全體大法弟子被迫害,每天坐「空心凳」,從早5:30到晚11:30,全天看污衊大法的錄像,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弟子每人都被銬「大背劍」。 佳木斯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實行每天每頓飯前背警訓,不背者不准吃飯。強制大法弟子幹活,被迫害嚴重生活不能自理的也抬到幹活地點,扔在地上。原所長任世才曾邪惡的說:「不能幹活的加期勞教!」 佳木斯勞教所的所有警察:大法弟子因為堅持信仰被無辜迫害,遭受非法勞教,江澤民及所有追隨它的惡人已經犯下了不可推卸的罪行。而今你們又滅絕人性的對大法弟子施以酷刑,你們給自己造的罪業可謂如山如天。希望你們儘早醒悟,加倍彌補,生命只有認同「真、善、忍」才有未來。別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讓自己抱撼終生。 所長 姜作奇 科長 徐恆基 閆慶忠 警察 姚德彬 關德君 徐利峰 付茂森 孫德宏 佳木斯市公安局 吳哲 國保支隊大隊長 孫振鵬 國保支隊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