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4日】在拘留所時,曾有一獄警問我:“你是大學生,有文化、有知識,怎麼也煉法輪功?” 我說:“我這點文化算甚麼,有許多大學教授、博士、碩士等等都在煉呢。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健康的人,這有多好,人誰不想自己做一個健康的好人呢?”他語塞。 後來我又給他講了些法輪功真象,他表示贊同。繼而我又問他:“政治流氓頭子江××,出於妒嫉心,利用手中權力把自己凌駕於憲法之上,發動了這麼一場邪惡殘酷的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你們不分青紅皂白也緊跟著迫害好人,你們這樣做對嗎?” 他說:“剛開始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只知道有任務,逮煉法輪功的。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地也明白了一些,也知道了你們這些人都是好人。我從來沒有把你們當犯人看,但也沒有辦法,上邊來了命令,只得去做。” 我說:“你這不是明知道是幹壞事也去做嗎?” 他承認,無奈地說:“我們拿了工資獎金,為了飯碗,也只好幹了。” 警察的工資根本就不來自江集團,而是來自老百姓。他們被百姓所養活,卻被江集團強迫幹著殘害百姓的事情。這使我想起了電影電視裏面的“殺手”,只要給錢,甚麼人都敢殺。人都是有良知有善念的,不要被眼前一點點小利遮住自己的眼睛,做出令人痛心、令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一個人來到世間也就是幾十年的時間,我們一定要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好壞不分、善惡不明,甚至欺善怕惡,充當邪惡的打手,那後果將不堪設想。善惡必報是天理。 我對他說:“你既然明白道理,說明你有善念,希望你今後善待法輪功。” 他說:“我會的。” 希望他能信守諾言,這對他的生命的永遠是有好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