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3日】自從中國邪惡之首江澤民對法輪功實行殘酷迫害以來,我先後兩次被單位非法監控四十多天、非法監視居住多次;被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四次共121天;被綁架送縣、市「洗腦班」34天,累計罰款共5000元。幾年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庭帶來了極大傷害和不幸。我的丈夫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壓力和打擊,於2003年5月30日被迫與我離婚。 2000年7月11日,我在家被河北某縣公安局國安大隊的惡警非法抓走並拘留。這期間,他們對我拳打腳踢。我的手腕被手銬卡出了血,渾身青一塊紫一塊。 2001年元旦,我因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抓住頭髮,腳踩住頭,臉貼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被毒打。我被打的滿臉是血,臉也被打的變了形。我的眼鏡被打碎,水泥地上留下了一窪鮮血。有一個善良的女警察看到我的樣子後,她落淚了。因為為法輪功上訪討公道的人很多,在天安門分局我被分散關押到北郊(教養所之類的地方)。因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被七、八個男女警察用黑膠皮棍毒打。後被轉移到看守所和派出所。在派出所被警察吊銬在鐵的窗櫺上凍了一夜和一上午(當時的天氣已很寒冷,滴水結冰)。 2002年5月2日上午,我被縣公安局國安大隊的惡警在我打工的一家私人旅館中強行綁架到縣洗腦班。當時,我的眼鏡被打碎。四、五個警察對我拳打腳踢,後把我架起塞進警車。我的手腳和身體被他們摁住不能活動。在那裏,他們不讓我睡覺,晝夜輪流監控。我絕食絕水四天四夜進行抗議。縣裏的610頭頭沒有辦法了,就把我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強行送往「市法制教育中心」(市洗腦班)。我繼續絕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第六天下午,「幫教們」和市醫院的人員強行把我綁在「死人床」(手、腳、頭被分別固定住,不能動)上給我灌食。他們用很粗的膠皮管子從我的嘴裏插到胃裏。我感覺嗓子一陣疼痛,有窒息的感覺。當時我的眼淚和鼻涕就流了出來,並伴有強烈的嘔吐。在場的一位姑娘看到我的情景掉下了眼淚。他們給我灌完食後拔出管子,又從鼻孔插入到胃裏。幾小時後,我只覺得胃管所觸及到的地方火燒火燎的疼痛,因當時承受不住這種折磨,我放棄了絕食。 接下來的幾天,「幫教們」逼我看污衊大法的光碟,不讓休息。我不看,他們就把我從床上野蠻地摔到地上。我再次被迫絕食,三天後,「幫教們」和打手們(洗腦班雇佣的)又強行把我綁到大鐵床上給我灌濃鹽水和奶粉。我只覺得胃裏像灌了鉛一樣的劇痛。看到我痛苦的樣子,兩個善良的單位指派來的「幫教」都大哭起來。我忍著劇痛質問洗腦班惡人們是不是放了鹹鹽。他們不承認。三個小時後,他們又開始給我灌,這次和上次一樣痛苦。時間不長,我感覺特別噁心,就強烈地嘔吐起來,把灌進去的東西都吐了出來,這時只覺得喉嚨被鹽水蜇的劇痛。我的脖子上、上衣上、左半邊的褲子上、腰帶上吐的都是鹽水和奶粉的混合物。那味道又腥又臭,嗆的人受不了。就這樣一天一夜後,他們把我從鐵床上放回屋中。當時,我的身體非常虛弱。 兩天後,「幫教們」又開始逼我看污衊大法的光碟。整整四天四夜沒有讓我睡覺,直到我站著都能睡著,才讓我睡覺。幾天後,他們又開始對我罰站。我一坐下,洗腦班的打手就用膠皮棍、掃帚把打我,用電棍電。「幫教們」逼我面牆站著,挖苦我,辱罵我,不讓上廁所。兩天兩夜後,我的腿、腳都腫起來了,腳腫的連鞋都穿不上。一個多月的迫害,我被折磨的身體極度虛弱,整個人瘦了幾十斤。 2002年11月1日上午,我在一家洗髮店理髮被縣公安局國安大隊的惡警強行綁架並拘留。這期間,一名警察打我的臉。在交警隊被強行銬在大鐵椅上五天五夜不讓睡覺。在縣看守所被強行灌食,還被強行綁到死刑犯的大鐵床上五天五夜。 自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後,我的身心都得到了淨化。我嚴格遵照「真 善 忍」的法則去做一個好人,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個有益於國家,有益於社會的好人。然而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卻不讓我修煉,集古今中外最邪惡的方式來對待法輪大法及其修煉人。我要控告江澤民,用我所遭到的迫害的事實控告江並揭露它們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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