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3日】我今年33歲,家住在高山上,條件很差,30多歲才安家。一九九七年,我媽媽修煉法輪功,九八年,媽媽叫我看大法書《轉法輪》,讀了一遍《轉法輪》,我開始學法修煉,以「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為指導,做一個好人,大法改變了我以前不好的一切。 99年,法輪功受到迫害,2000年2月,媽媽到北京去告訴政府:「法輪功好。」人還沒有回家,鄉政府就來把家裏的東西搶光了。所有的財產,包括生活用品都被搶走了。 我家的電視機、錄音機、電風扇、柴油機、電飯鍋、一百多米長的膠水管子、沙發和椅子,當場就被鄉政府賣給了別人,貯存的臘肉、香腸、豬油、菜油、肥皂、鹽巴,還有養的雞,那些邪惡之徒都搶去分了;連家裏做種子用的穀種都被他們搶去丟了。他們用一輛大貨車裝了我家的東西,拖走了。 鄉政府的惡人來抄家時,我當時在山上幹農活,回到家,只見被撬爛了的門,空蕩蕩的屋子,甚麼東西都沒有了,只差屋頂沒被「燒光」了。 我去鄉政府找他們論理:你們把鍋和豬油還給我,我要做飯吃。他們不但不還我鍋,一個工作人員上來就打我耳光,並吼道:你行,你就上北京去,我給你出車費! 臉被打腫了,回家坐了一夜,第二天,我借了200元錢,就到北京上訪去了。2000年3月,鄉政府、派出所把我押回來,關在鄉政府臨時監獄,我被關押了18天。我媽媽被關押在派出所20天後,我母子倆才被放回家,可家裏已一無所有。因為家庭條件差,靠田、土裏生產過日子,穀種沒有了,灌溉抽水機和管子以及勞動工具都沒有了。到現在快四年了,我們一家人的生活極其艱苦,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幸福的家,是迫害法輪大法的壞人毀了我的家。 2000年下半年10月份,我向鄉親們講真象,揭露迫害,被鄉政府邪惡之徒送去勞教所折磨了一年半。我母親收到幾張真象資料,由於她不識字,就送給別人看,鄉政府的壞人知道了,就把我母親抓到楠木寺去折磨了兩年。 我和媽媽勞教期滿回家後,隨時被監視。2002年3月底我在電桿上寫「法輪大法好」,壞人又來抓我,當時我不在家,他們就把我的媽媽抓去關在市戒毒所,把我妻和丈母娘抓去關在看守所。在監獄裏,她們絕食抗議,一個多月後,才把她們放回了家。抓我那天起三天三夜,惡人把我家包圍,只要我回家,就要抓我。鄉政府門口,貼出通告,誰看到了去舉報的獎500元,誰抓到我,鄉政府獎1萬元,我流離失所了。 一年多,我做生意。妻從監獄出來,也被壞人監視,跟蹤。2002年6月24日,妻出去打工,26日,鄉政府的壞人到妻娘家抓她,妻不在,就把丈母娘抓走。有個惡人還帶了手槍對著老丈人,老丈人正氣凜然,大聲說道:「你開槍,你不開槍我來開。」其後邪惡之徒畏縮了。丈母娘當時被幾個惡警抬上車子弄走了,有消息說她也被送整人的黑窩──楠木寺去勞教了。 2003年6月,我和妻打工回家生孩子,回家路上被國安隊惡警抓住,我身上的2600元錢和手機、衣服、鋪蓋,均被搶走,把我關押在樂石柱山監獄。我妻子被邪惡之徒送到醫院去要強行流產。惡人雖然瘋狂,孩子依然生下來了。國安隊惡警搶走了我的錢和物,反而誣陷說是在我身上搜出了大法書和傳單,巧立名目,區法院非法判我四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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