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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派出所的幹警:不要為眼前小利而永背罵名
【明慧網2003年12月11日】

派出所的幹警:

當你們執行著上級打壓法輪功學員的命令時,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在這個世界上,甚麼是最珍貴的?是金錢還是良心?我相信你們是了解煉法輪功的這些人的,他們是堅信好人到甚麼時候都會得好報的、堅持正義的人。那我就想問一問你們:為了那幾個錢,你們就能送好人去勞教嗎?

錢乃身外之物,這世人皆知,一個人的一生是很短暫的,古人用「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來形容豈不是很恰當嗎。人往往是不理智的,但當你冷靜下來仔細想想,你會發現:人生中的很多事情都像煙雲一樣,曾經的輝煌、曾經的驕傲……很快就會煙消雲散。當你為得到一點小利而行惡的時候,你失去的是你生命的永遠。

請你們不要打著「秉公執法」的旗號再去傷害那些無辜的百姓,人都是有善心的,不要再為早晚要招罵名的人背黑鍋了。不也有一些正義的警察嗎?人家照樣做工作,但對法輪功學員一點都不會虧待的,因為他知道這些都是善良的人。

也希望你們能夠聽聽看看世界各國是怎樣看待法輪功的,為甚麼法輪功在那麼多國家都受到歡迎只有中國這樣?!其實,你們也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是會傷老百姓的心的,那麼就不要把自己變成江XX的機器,任其擺布,你們不覺得那樣很對不起自己嗎?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難道你沒有摸著自己的良心想一想,孰輕孰重,到底是暫時得點錢好,還是做人不昧良心,到甚麼時候都行的正、坐得踏實好?其實為人正直並不意味著錢賺得少。

也不要打官腔說甚麼「法輪功違法」,因為有點頭腦的人都知道,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江XX是根本就不講法律的!為甚麼群眾上訪不但不接待,還無理抓人;為甚麼只要信仰法輪功就要遭到拘留、教養、判刑,難道連人頭腦中的東西都要用刀挖出去嗎?中國的法律也找不到一條是這樣說的呀?竟然荒唐到這份上了!

不要抱著抵賴的心理說:「我們就是國家的機器,國家讓怎麼就怎麼。」你以為這樣就會洗刷掉你們在老百姓心中留下的累累罪行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無論是誰,在甚麼時候做的任何事,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桿秤。古語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做人就要堂堂正正,公公平平,大男兒,生於天地之間,無愧於天地良心。這樣的人活得才瀟洒、自在。

縱觀歷史,英雄總會名垂千古,而小人都是為了一時的小利不但甚麼都得不到,還要永背罵名。

說了這些,望各位能夠三思!為自己的將來多留條後路。凡事你不信的,不一定不存在。

我們期待著你們的轉變!

關心著你們的大法弟子
2003年11月29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03年12月11日大陸綜合消息
當日後一篇文章: 寫給610人員的信:你們在害著世界上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