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9日】我是1998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前,我幾乎全身都有病:有風濕性頸椎病、腦供血不全、便秘、腰間盤突出、嚴重失眠、心臟病、胃病、東北地方病大骨節等。修煉後,最初三、四天裏每當煉功時都能感覺到法輪在肩膀、膝蓋處飛速地旋轉,同時感到這些部位像被能量包圍著,非常舒服。一個星期後,這些病就都不同程度地好轉了。隨後,不煉功的愛人和女兒的病也都好了。這些奇蹟的出現,大大地增強了我修煉的信心。 99年7月22日聽到電台、電視台、報紙等官方宣傳工具同時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聲音,非常氣憤,非常不理解:這麼好的師父,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任人污衊呢?不行!我們必須向中央領導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是我同妹妹(也是修煉人)於7月23日去了北京。下車時見站台上站著許多荷槍實彈的軍人,盤查下車的旅客,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就抓走。我和妹妹在師父的呵護下安全地走出了車站,找個旅店住下了。以後,我們到了天安門廣場,廣場上到處都有公安便衣和警察,同時也有很多同修在廣場上轉悠。幾天後我們了解了有關情況,決定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就在我們做出決定的當天半夜,警察到我們的住處查房,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當時還不懂得可不直接回答他們),他們就不由分說把我們扭送到市駐京辦事處,然後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分局派人把我們接回來了。 回來後,先是提審,後拘留,共拘留了15天。期間惡警兩次提審我們,我們都回答法輪大法好和其他洪法的內容。在拘留期間,我和妹妹的怕心和對親情的執著心都起來了,最後在惡警的逼迫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不光彩地離開了牢房。 回到家,同修們指出寫保證書是背叛師父的行為,是真修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我悟到寫保證書錯了,決心抓緊學法,從法上提高。 我心緒剛剛穩定,各種干擾又來了。管片民警、辦事處惡人、居民委主任天天到我家騷擾,說我戶口不在這,不能在這片住,立刻搬走。我問他們租房住又不犯法,為甚麼讓我搬家?他們說就因為你是煉法輪功的。我堅持不搬。為此,他們除每天都到我家騷擾外,又把房東找來攆我走。惡警們每天往房東的單位打電話,督促房東儘快攆我走,搞得房東不能正常工作。為避免惡人們給房東製造更多的麻煩,我於2000年12月份被迫搬到我戶口所在地,和母親住在一起。 到中共中央信訪辦上訪,就等於走進牢房,有去無回,無奈只可採取其他方式抵制迫害了。 2000年12月16日,我和其他幾位同修又去了北京。到北京的當日晚我們就到了天安門廣場,在眾多人面前打開了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幾個惡警、便衣撲上來卡住我的脖子,一個便衣照我臉上打了一拳,然後他們連拉帶拖把我塞到警車上。上車後,見同去的同修都被抓到車上來了,有的被打昏倒,有的眼被打青,有個50多歲的同修眼眉上方被惡警用皮鞋踢了個一寸長的大口子,直住外淌血。我們被轉送到北京朝陽看守所監押。當時獄室已人滿為患,各獄室除5、6個刑事犯外都是各地的大法弟子。為抗議邪惡的迫害,我們到看守所的第二天開始絕食。12月23日看守所把絕食的大法弟子分流出去了。我們先被送到邯鄲第一看守所。那裏的惡警更黑,他們讓犯人搜我們的身。那哪是搜身啊,是搜錢。每個被搜過身的大法弟子錢都被偷走100-200元;我妹妹身上帶的400元錢被偷走100元。我問身邊的一名惡警:這些犯人當著你們警察的面偷錢,是怎麼回事?那名惡警當時被問得啞口無言,然後耍無賴地說:沒有的事。不多時,我又被分流到成安縣看守所。到那裏又是一頓搜身,一起分流到那兒的10個人身上共帶的2000多元錢和4塊手錶都被縣公安局的一名50多歲的女惡警扣下不給了。10天後由於沒守住心性報了地址,又被住地公安部門派人接回,投入市第二看守所。沒幾天被判一年勞教,送到了臭名昭著的萬家勞教所。 到萬家勞教所的當日半夜我被嘈雜聲驚醒,見兩個人被抬進來,全身被電棍電得黑紫。這兩個人都是堅定的大法弟子,一個是阿城市聾啞學校的校長謝金賢,另一個是依蘭縣的吳淑蓮。她們是被惡警電昏後又用涼水澆醒送回號裏來的。有一位50多歲阿城市的大法弟子(忘記她的姓名了),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了還不放人。 2001年8月20日我獲釋回家後,在同修們多次幫助下逐漸醒悟過來,重新回到正法的洪流中。去年中共「十六大」前,國保隊和當地派出所的惡警先後三次到我家抓我,在慈悲師父的呵護下三次都脫險,可家人都被嚇得晝夜不安。於是我離開了家,與其他同修一起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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