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8日】我是1997年五一前夕修煉法輪功的。沒接觸法輪功之前,滿腦子名利思想,總這樣認為:“反正人總得死,人活一生,及時享樂,人得為自己活著,哪有甚麼鬼神和報應?我是無神論者,不相信這些。”因為這種思想,所以在單位裏,與同事爭名奪利;在家庭中好吃懶做、獨斷專行。由於我是某機關的一名國家公務員,專職搞檢查,外出檢查經常一出就是十天半月,出則大酒店,入則賓館。三年下來落得個半身子麻木、血脂稠、血壓高、慢性胃腸炎、慢性支氣管炎。疾病痛苦地折磨著我,愛人在醫務部門工作,給我拿了不少藥,如SMZ、PPA、瀉痢停、黃連素,打了不少針,藥吃了一瓶又一瓶,可病有增無減,表面上日子過得挺風光,可痛苦自己承受,並不幸福。 經人介紹,我得了一本《轉法輪》,趁星期天我認真地看起來,越看越覺得有道理。我到當地的法輪功煉功點學煉法輪功。第一次煉功就覺得小肚子裏有一股熱流在旋轉,煉完後全身輕鬆、舒適。此後我按照《轉法輪》中要求的重德行善、去除私心雜念,處處考慮別人,道德不斷昇華,煉功時能量越來越強烈,而且多年的疾病不知不覺間都不翼而飛了,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煉功到現在將近七年我居然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次針,而且身體越來越強健!單位同事也說我煉功後不但身體壯了,比以前年輕了,脾氣也變了,變得和善、隨和了,不那麼急躁、愛爭鬥了。出去搞檢查,我不再盛氣凌人,而是和顏悅色,儘量不吃請,拒絕接受禮品,以減輕被檢查單位的負擔,對查出的問題善意地指出來,推托不了的禮品及時上交單位紀檢部門,有時常人不理解,但我心裏明白:法輪大法要求這樣做。 99年7月20日以來,江××以小人妒忌之心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使千家萬戶遭殃。你“三講”、“三個代表”沒人聽能怨我們嗎?你想搞個人崇拜可你有德行嗎?你那套理論教育出一大批貪官污吏,使中國大陸政治黑暗、官場腐敗、滿街娼妓、遍地盜賊,老百姓沒有說話的權利,天災人禍不斷,國力衰弱,你不是害了中國人嗎?法輪功學員都是最善良的民眾,為甚麼非得迫害他們把他們轉化?2000年當地惡警非法拘留了我的愛人,強行勒索我5000元錢中飽私囊,在中國做好人的權利都沒有嗎? 邪惡打擊正義,必先往正義者身上潑髒水,造謠、誣陷,然後才可以大打出手,“名正言順”,甚麼壞事都往法輪功身上推,甚麼好事都與“三個代表”相聯繫,明白人一眼就看出來。奉勸那些作惡者,古人云:“正義公理不可犯手,一犯手遺羞萬世;權門私竇不可著腳,一著腳玷污終身。”善惡有報,這是人類亙古不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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