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8日】我是一個普通農民,因修煉法輪功被鎮派出所列為重點人物,2003年3月25日8時許,我背著噴霧器剛走進地頭,一派出所人員尾隨而至說:“領導有事叫你去”,我說“你看我這樣忙,叫領導來吧”。來人說:“非親去不可”,我想:自己堂堂正正,去就去。到所後,按慣例回答了籍貫、年齡、姓名後,相關人又問:“知道為啥叫你嗎?”我回答:“不知道,究竟為甚麼?”又問:“北方有親戚吧”?我回答:“姪兒在黑河附近松樹溝。” 又問:“去過信嗎?” 此時我立刻明白他們是為我的信件而來,於是直言答道:“在給姪兒的信中寫了一首宴別詩,順便談了點修煉大法的個人體會——真善忍是宇宙的最高真理,人類需要真善忍,並望姪兒要冷靜地看待周圍發生的一切,切莫被江某某策劃製造的假新聞所迷惑。”把信件內容說完後,我又斬釘截鐵地補充了一句:“以真善忍來規範自己的道德行為沒有錯。”他們理屈詞窮,似乎無奈地說:“你的案子是市裏壓下來的,就你今天的態度該給你定一個月。”就這樣以所謂“妨礙社會秩序罪”強行拘留我十五日,並在訊問的同時清抄了我的家(事後得知是縣“610”辦公室王某某帶隊所為) 我的私人信件是怎樣落入市政府的?是政府截取?還是遭人舉報?他們這種勾當是決不能明告世人的。然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抓住平民百姓的信件便加罪,談何人權?與親友通信中表達一下思想信仰即被視為非法,作為公民將何以生存? 照此下去,國家郵局也要面臨倒閉,豈不哀哉! 鑑於此,呼請國際法律人權組織及社會各界的正義之士,共同制止這場迫害,維護人間公道,把邪惡之首推上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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