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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在會議上為大法弟子據理力爭
【明慧網2003年11月21日】這個單位有一位教師,九八年得法修煉,學法修煉中一直都很精進,在證實法講清真象這件事上做得也很好,她能根據教育教學的特點,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把真、善、忍宇宙大法溶進到學生的頭腦中,實質上給學生未來得法奠定了堅實基礎。她告訴學生有了德會有美好的未來和幸福,失去德就會帶來災難和痛苦,這是宇宙的法理,任何人不能違背。她經常教育學生不能做壞事,不能欺負人,要同情弱者,善待生命,學會吃苦,寬容忍讓,將來必會受益不淺。學生接受了這些道理後,都大有長進,班級出現了新氣象,不守紀律和學習差的學生精神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班級學生的學習成績和道德素質普遍提高,深受學校和家長的好評。對於她工作中取得成績,學校領導能予以高度重視,因此2002年年終被評為先進,為學校爭得了信譽,為大法樹立了威德。

這裏面還有這麼一段插曲。她在學校評選通過後,學校領導就報送聯評審核。就在聯評會議上出現岐義,有的單位中層領導幹部提出異議,認為她煉過法輪功,不能參加評比。在這種火藥味氣氛很濃的關鍵時刻,校長挺身而出,在會議上據理駁斥此種論調。他用充份的理由說明該教師通過修煉法輪功變得品格更加高尚,成為學校的中堅力量,沒有其他人可以替代的,也是無法比擬的。由於她為人正直,工作認真,把一個亂班治理得井然有序,使學校、家長、社會三方面都滿意,成為深受學生歡迎和愛戴的一位好老師。這是一般的成果嗎?

這樣一位優秀的教師,為甚麼由於煉了法輪功就不能參加評比呢?這種做法未免太不公平了吧?如果採取與事實不符的違心作法,和文化大革命期間一棒子打死人有何區別?與文化大革命之前那種階級鬥爭的論調又有何兩樣呢?這樣下去人們還有甚麼公理可言?整天喊著改革開放,搞活經濟,還不是一句空話嗎?何況煉法輪功的人從各方面衡量都是非常好的好人,為甚麼就不能給以寬鬆的環境呢?為甚麼上面來一個命令就不加思索地非要把好人拒之門外呢?文革的教訓還不足以吸取嗎?這樣下去對我們的事業又會有何好處呢?

經過這位校長的發言,使得在場的中層領導幹部個個目瞪口呆,無言以對。即使主持會議的處長對其論述也深受啟發,覺得句句都在情理之中,深表贊同。最後經領導研究決定,同意她為本年度的先進,並且同意報送市局教育部門參加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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