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0日】香港法輪功學員傅學英和鄧鈜,分別於上月三十日和本月十三日在深圳被捕,香港法輪功學會希望香港政府能夠幫助解救他們,因為修煉法輪功和講出法輪功真相合情合理,也符合中國憲法,而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才屬非法。 傅學英上月三十日在深圳街頭派發法輪功宣傳單張期間,被公安人員帶走,目前關押於南山區第一看守所。鄧鈜則在他朋友的辦公室,被深圳國家安全局人員帶走。同時被帶走的還有三名內地居民。 自由亞洲電台11月19日香港消息,香港的法輪功組織星期三表示,該組織的兩名成員已經在中國大陸被拘捕,該組織同時希望香港政府能夠幫助解救他們。 美聯社的消息說,被拘捕的兩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一名具有英國國籍的香港商人和一名香港家庭主婦。消息還說,這兩名被拘捕的法輪功成員家屬哭訴說,港府負責移民事務的部門拒絕提供幫助。香港法輪功組織發言人簡鴻章敦促香港政府在這件事上負起責任。香港的法輪功組織表示,兩名學員分別於10月30號和11月13號在深圳被中國公安拘捕。中國警方指控他們涉嫌組織法輪功活動。 約五十名香港法輪功學員週三下午齊集在立法會大樓外請願,要求立法會議員協助在中國內地被捕的香港法輪功學員。請願學員其後遊行往香港政府總部,向特區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促請特首董建華與內地部門商討,爭取當局釋放被捕學員。 請願代表陳瑞津說,傅學英和鄧鈜的家人至今都沒有收到官方任何有關兩人情況的通知。她說:傅學英的家人至今未收過南山區公安局或看守所任何通知。她丈夫數日前到過南山區公安局,但對方說不可見傅學英,也拒絕給予任何資料。鄧鈜被捕後曾致電回家,表示自己安全。鄧鈜的家人致電國安局查詢,對方回答說,已留意鄧鈜一段時間,但沒有解釋。 目前,最少已經有三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被判刑囚禁。朱柯明二零零零年在北京被捕,被判刑五年,目前在天津的監獄服刑。張雨蒼和孫鐘文則在去年十月,被廣東的法院分別判入獄三年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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