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2日】1999—2000年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報導了關於哈爾濱鄒剛“走火入魔殺人”,我了解到了此事前後的真實情況。 我是一名大陸大法弟子,因在社會上將江氏一夥迫害法輪功真象告訴世人,卻被非法抓捕入獄。一名刑事犯人分配到和我同一區,這名刑事犯當初和鄒剛曾被關押在同一看守所、同一監室。當時監獄內的犯人因受電視誣蔑報導影響而憤恨大法,唯此人認為大法是冤屈的,他說他親眼看到的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是如何造假誣陷大法的。為了表達他對大法的同情,他向我講過如下事實。 該刑事犯人於2000年10月由於刑事犯罪,被哈爾濱公安局關押在市局七處看守所“111”監室,而恰巧鄒剛也在此。此時鄒剛已被關押一年左右,正等著下判決。當時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正處於瘋狂階段,法輪功的話題在監獄內是個焦點話題,而鄒剛在監室內又是焦點人物。當時鄒剛自己談他練的那種功法(他自稱是一種佛家功),根本不是法輪功。由於他自己經常出現幻覺,甚至有時精神錯亂,於99年7月的一天,在哈市工作單位發病期間,用刀將一處級領導砍死,同時重傷一人,輕傷一人,因此被哈市局七處收押。事隔不久,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記者聞訊而來,通過市公安局預審員找到鄒剛問此案,當時聽到鄒剛說不是煉法輪功的,就利誘、許諾鄒剛說:“你的罪肯定判死刑,如果配合我們說是煉法輪功煉的,我們可以保你不判死刑,這算你為國家做貢獻。”鄒剛一聽當即心喜,於是配合焦點謊談記者,跟他們編導上演了這場栽贓醜劇。 據該刑事犯人說,鄒剛在完成其編演後非常高興和自信,經常在監室內對別人談這下可好了,有救了,其他人員還羨慕他呢!可是經市局提審調查,哈市檢察院把鄒剛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起訴,起訴的事實是:由於練某一種佛家功而精神錯亂導致殺人(起訴書可到哈市中級檢察院查到)。2000年12月,鄒剛由哈市中級人民法院下判決,仍是死刑,判決定罪稱由於煉某佛家功導致精神失常而殺人被判處死刑(判決書可到哈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到)。鄒剛空歡喜一場,無知地配合焦點訪談,誣陷大法,最後還是被殺人滅口。 這就是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精心導演的栽贓案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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