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17日】我是97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因當時身體不好,有多種疾病困擾。隨著修煉了一段時間,有些疾病很快就好了。 99年9月初我和同修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9月8日清晨,在升國旗的地方被崇文公安分局非法抓走。經過一天一夜的關押和審訊,也沒問出我們是哪的,9月9日上午把我們很多人又押到昌平看守所。在30多度的高溫下曝曬了一天,有的人還遭到了毒打。到了晚上給我們每個人都戴上了手銬,關進了看守所。晚上我們開始煉功,管教不讓,我和另一個同修沒有聽他的,仍繼續煉,管教把我們倆銬在了一起。有一次我們集體煉功,管教過來了,我仍然堅持煉,他把我叫出去給我戴上了手銬和腳鐐,而且把鐵鏈子在底下繞一圈,這樣鐵鏈子就短了,走路直不起腰來。過了一會兒進來一個惡警(男)喝的醉醺醺,對我進行了一頓毒打,打了我很多耳光,拿本夾子打我的腦袋。我洗臉上廁所都得別人幫忙。 有一天預審科科長張某問我們敢不敢說實話,昨天晚上誰煉功了,我們就站出了5個人,每人又被打了好幾個耳光,後來讓我們上走廊去,每人又被打了幾個耳光,然後叫我們「飛」(就是哈下腰手往後背抬)。當時天很熱,到了晚上手放在後背戴上了手銬,睡覺的時候特別難受,有的人疼的睡不了覺。晚上天很冷,還叫我們坐在地上不給被蓋。我因為總煉功,經常遭管教的打罵,我被關押30多天,戴了20多天的手銬腳鐐,有的時候手銬、腳鐐放在背後戴。有的同修經常遭到毒打,遼寧葫蘆島有個化名金剛的同修,腿被打的黑紫色,廁所二寸高的台階都邁不上去。到了國慶節的時候,我們被強制搬到了有監控的號房,每天兩個小窩頭,每天早上4點多起床面壁站著,一直站到半夜12點才讓睡覺。 10月13日回到吉林市,我又被拘留15天,11月28日回家呆了2天,街道又給我叫去,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就不讓回家,好幾個人看著。當時天氣很冷沒有暖氣,在街道凍了一夜。第二天給我押到某區政法委辦的洗腦班,在那又被非法關押了5天,後來11月4日家人被迫往街道交了1418元人民幣;往區政府交了1000元人民幣,惡人說不交錢就不放人。2000年2月16日因我在外邊煉功,又被非法拘留了15天之後送洗腦班,關押了15天。 2000年9月末,因我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毒打關押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勞教3年。我們被押到黑嘴子勞教所,把我分到了二大隊,去的當天管教讓我認罪認錯,我說我沒有做錯甚麼,她就和大隊長張某拿電棍一起電我,當時就把我電倒在地直打滾,痛苦不堪。到3小隊刑事犯又打我,打的胸疼好多天不敢咳嗽。在勞教所期間每天4點多就起床,一直幹到晚上9、10點鐘,每天幹16個多小時的活,長時間的勞動導致我身體每況愈下。2月5日往勞教所交了2000元抵押金回到了家中。 然而,回到家中,仍經常被拉去關押到看守所、洗腦班,少則一週,多則20天。2002年1月,吉林市某街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搜查大法資料,把我關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我不承認這種迫害,便開始絕食抗議。他們每天把我們幾個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押到精神病院去灌食,膠皮管子插的直出血。關了半個月後又送我去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到了勞教所一檢查身體不合格,只好又給我押到派出所,叫家人給我接回去。 2002年5月一天,我騎車剛過立交橋,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我身邊,下來2個人把我綁架到車上,用我的衣服把我的頭蒙上,綁架到不知是甚麼地方,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後來才知道是國家安全局的,審訊了3天一看甚麼也不說,只好教派出所來直接把我押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由於勞動時間長,每天16-17個小時,長期受迫害,惡人經常對我非打即罵,晚上到後半夜就不讓我上廁所,導致我全身浮腫,手、腳、腿腫的很厲害,臉都腫圓了,渾身無力,眼睛也睜不開,整天躺在床上,已經不能幹活了,奄奄一息。他們怕我死在勞教所,2003年某日叫我家連夜打車把我拉回家。是慈悲的師父再次把我救了過來,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要告訴更多的人,法輪大法好,我們是無辜受迫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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