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15日】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自修大法以來,身心健康,善待婆婆,與鄰居和睦相處,家境雖然貧寒,日子卻過得快樂安詳。 1999年7月,江澤民對法輪功發動了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不准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當地派出所強行把我從家中抓走,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極力抵制迫害,被無理關押三個半月,無數次遭到毒打、電棍、警棍、體罰、早訓,三九寒冬,只穿內衣,光腳站在冰上雪上。法輪功學員指問警察:「打人犯法。」他們說:「江××讓幹的,愛哪告哪告去。」並勒索家人二千餘元錢。 法輪功學員紛紛上訪,相信國家、相信政府,希望能夠正面了解法輪功,給我們一個合理的修煉環境,我也是其中一員。不料卻遭到第二次的非法抓捕、關押,記不清多少次毒打,兩次強迫參加洗腦班。在烈日下曝曬、跑步、不給水喝、不給飯吃、只給能勉強充飢的又澀又苦的小土豆,強制吃鹽。強制看誹謗大法的影片,不讓睡覺,又將我非法勞教。教養院指使詐騙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我忍受著非人的虐待。最為可憐的是我八歲的女兒,在我被非法教養期間,我丈夫與不三不四的女人搞在一起,要跟我離婚。女兒哭鬧著不肯,不讓爸爸與媽媽分開,孩子幼小的身心在雙重壓力下病倒了,住進了醫院。醫生用藥不當,孩子雙眼紅腫看不見,險些失明,輟學一年。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家中又被勒索一萬餘元,本不富裕的家庭如雪上加霜欠下了外債。這都是天天喊著「依法制國」、卻妒賢嫉能的小人江××對法輪功的迫害給我的家庭帶來的惡果。他根本不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中國古代尚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他作為一個曾經的「國家元首」幹盡壞事,那生活在中國的老百姓的生命不就像小雞、螞蟻一樣,說抓就抓,沒有一點的自由生存環境,整天提心吊膽,生活在恐怖分子領導的國土上嗎?其實,江澤民害了中國的老百姓,也騙了全世界的人。 我真心希望所有有正義良知的法官、律師們,不受強權左右,匡扶人間正義,維護人類道德尊嚴,將江澤民早日送上審判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