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致全體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請大家注意收集以下物證: 1、1992年5月師父開始傳法這些年來,中國大陸所有媒體對師父、對大法、對大法弟子造謠、誹謗、誣陷的物證,包括文字、音像、圖書、圖片等所有形式。 2、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物證,主要包括照片、衣物、字據及其它各種可能的形式。 對上述迫害物證,請大家妥善收集、保存。有條件的可以拿到國外來並從國外郵寄給我們: 迫害物證收集委員會 115 Franklin Turnpike, #125 Mahwah, NJ 07430 U.S.A. 另外,請明確紀錄這些證據產生和收集到時的詳細情況,如涉及的當事人、時間、地點和其它相關背景等信息,並與證據同時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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