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1月14日】明慧記者冬娜渥太華報導:2001年11月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控告蒙特利爾中文週報《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及煽動仇恨,該案於本月10日進入終審。原告認為,誹謗宣傳是精神迫害,言論自由須以尊重人權為前提,不能斷章取義,更不能無中生有。 就為甚麼起訴《華僑時報》等問題,記者採訪了一些原告。 作為該案原告之一的周立敏是96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她說: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身體非常不好。曾試過許多治療辦法,包括理療、中醫等都沒有效果,加之家庭負擔的影響,壓力很大,並開始了對人生的思索。經朋友介紹,我知道了法輪功。通過修煉,我不但恢復了健康,而且精神面貌也煥然一新。 周立敏舉例說,修煉法輪功以前,總認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才是最重要的,很少去想別人。修煉以後,法輪大法講的道理讓她豁然開朗,使她逐漸能做到凡事先為他人著想,包括家人以外的人們。 關於華僑時報誹謗宣傳,周立敏說:“華僑時報刊登極端骯髒下流的言詞污衊法輪功學員,這是對每一個法輪功修煉者的傷害,其中包括我和我的家人。此外,因為我作當地法輪功事宜的義務聯繫人,華僑時報多次對我進行個人攻擊,想以此抹黑法輪功,為中國大陸的迫害運動製造藉口。” “不僅如此,”周立敏說,“華僑時報的文章還被[中國]國內的大大小小的報紙等媒體轉載。這件事情對我的傷害非常大。我和我丈夫在國內的家人都看到了這些文章,對我們的親人造成了很大心理壓力。以前,我的親戚們看到我修煉以後身體好了,家庭和睦了,都認為修煉法輪功很好,現在卻因為華僑時報和中國政府一唱一和的誣蔑,承受著無名的壓力。這是名符其實的精神迫害。” 張崑崙教授是一位雕塑家,加拿大公民。他曾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後經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的努力,被營救回加拿大。張教授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華僑時報刊登污穢不堪的語言污衊法輪功,是對每一個修煉者的巨大傷害。” 林慎立曾經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大陸當局非法勞教過兩年。2002年被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營救恢復自由。 林慎立說,“看到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時,我非常震驚。它讓我想起了我因為修煉真善忍被江氏集團迫害的經歷。我的感覺是,好像還沒有完全癒合的傷口又被揭開,並撒上了一把鹽一樣。在勞教所裏,警察給我洗腦的過程中所用的就是這種材料。” 當被問到如何理解言論自由問題時,林慎立說:“我理解正常社會裏講的言論自由和中國大陸的人身攻擊與政治迫害根本是兩回事。前者是以尊重他人的人權、尊重事實為前提的。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侵犯人權,對人進行精神迫害,這是對言論自由的斷章取義。江澤民為了破壞法輪功的名譽,造了無數謠,不就是用這樣的辦法嗎?拿出法輪功書中的一兩句話甚至一個名詞,然後惡意地、歪曲地挪用,讓不了解情況的人誤以為那是法輪功的原意。” 周立敏說,“華僑時報還在當地華人社區徵集反法輪功簽名,其實他們的最終目的,是要孤立法輪功、製造仇恨。因為華僑時報作為媒體,散布這些誹謗言論,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所以我們決定用法律手段,保護維護自己的信仰和尊嚴。” “在過去兩年中,我為了打這場官司,消除毒害宣傳的影響,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這些事嚴重地影響了我們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以我為例,在高科技低谷中,我失去了工作,按照慣例我應當繼續尋找工作。但是,因為華僑時報的傷害,我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找工作。頭一年,最多時我一個星期要幾次從渥太華趕到蒙特利爾,不斷地向包括法官和律師在內的人們澄清事實。” 張教授說,“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比如說,所謂的‘殺人’啊‘自殺’之類的,顯而易見這些是假的,是政治宣傳,因為師父教導我們,修煉的人要珍惜生命。一個真正的法輪功學員絕對幹不出這種事。還有比如甚麼‘剖腹找法輪’之說,更是故意聳人聽聞。法輪是一種有形的能量存在,存在於另外空間,在這個空間用肉眼是看不到的,更摸不著,就像經絡的存在一樣,對五臟六腑也沒有任何干擾。這個基本常識修煉人都明白,誰也不會去幹那種荒唐事。大陸電視上演的那些不是精神病患者也是表演性質的,被人利用給我們栽贓。這和言論自由是兩回事,中國只有誣蔑法輪功的自由,沒有法輪功申辯的自由。新聞報導的真實、客觀性都不講了,哪裏還談得上言論自由?” 張教授指出:“華僑時報不在中國大陸,沒有政治壓力,卻主動參與這些誣蔑宣傳。如果真對法輪功感興趣,為甚麼身邊這麼多法輪功學員的活生生的例子卻視而不見呢?” 周立敏說,“在加拿大這個自由的社會,一個媒體無視身邊這麼多身心受益的法輪功學員的活生生的例子,一字不落的轉載中國造謠媒體的宣傳。這個現象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一家報紙在很短的時間裏可以散發幾千張甚至上萬張,而我們作為普通人要投入多少精力才能消除誹謗宣傳造成的毒害社會的影響呢?這不是對我們的傷害嗎?在加拿大,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誹謗者,而在沒有法律公正的中國,要消除這種惡劣的影響,維護自己的尊嚴,法輪功學員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所以這種造謠誹謗難道不是對生命的殘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