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29日】我是九六年四月得法的,得法修煉後始終把維護法當做自己的神聖使命。每當聽到有人說大法的壞話,我就會情不自禁地跟別人去爭,不爭個高下決不罷休,心裏還往往氣得不行。 99年7月20日迫害全面開始後,每當邪惡集團炮製的誣陷法輪功的假新聞發表,單位裏的同事總是當著我的面大發議論,我就和他們爭論,當時心裏的氣恨和痛苦實在是難以形容。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自己在正法中漸漸成熟起來,通過學法意識到:講清真象中與常人爭高低是爭鬥心的表現,心裏動氣也是情,這些在正法修煉中都必須要修下去。 由於自己持續講真象,我現在的辦公室同事絕大多數都知道法輪功是咋回事,天安門自焚等造假案件是咋回事,正念在頭腦中逐漸佔據的主導地位,再也不相信邪惡集團的造假宣傳了。然而還有一個生活在當官家庭的年輕女同事,在邪惡謊言的毒害中遲遲不能解脫出來,時不時地當著我的面說大法的壞話。每當這時,我總是告誡自己不要動氣,要耐心地跟她講真象,可講著講著氣就不自覺地冒了出來,結果非但不能說服她,自己還動了氣,就想:算了,此人屬於不配救度那夥的,等著將來淘汰吧! 學了師父2003元宵節以來的講法、解法後,認識到自己的這種心態是不對的,是缺乏慈悲的表現。師父說:“你想維護大法的尊嚴是對的,但是怎麼維護啊?你堵他的嘴?你跟他辯論?我告訴大家,你就是去慈悲地對待眾生,你就是慈悲地去跟人講清真象,你就是維護大法的尊嚴,你就能維護了大法的尊嚴。”(《在大紐約地區法會上的講法和解法》)我認識到:自己講清真相是對的,維護大法的尊嚴也是對的,但用常人的心態、常人的方式來做,則不符合法的要求,今後不論在甚麼情況下,不論對方是誰,自己都要用一顆慈悲的心對待他們,去講清真相。認識明確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更加的嚴格的要求自己,慈悲寬容地對待周圍的同事,苦累差事搶著幹,有利可圖的事讓給別人,我和同事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融洽了。 一天,新聞媒體又拋出一條誣陷法輪功的假新聞,那個年輕女同事,一上班就附和著假新聞大發議論。我聽了很平靜,待她議論完,我說:“這條新聞是真是假先不講,我只問你一句:看我這個人表現如何?”她說:“你當然好啦,法輪功那些人都像你這樣,我就沒啥說的了。”我說:“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他們做得比我還要好。你打聽打聽,咱們縣這麼多法輪功學員,誰殺過人?誰又殺過自己?”她不吱聲了。於是,我就耐心地用本地一些實例講大法真象,講邪惡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真相。這次講的效果很好,她完全都接受了,從此再也不說法輪功的壞話了。 證實法的實踐使我進一步體悟到師父講法、解法的深刻內涵,我們只有不折不扣地照師父說的去做,慈悲地對待眾生,慈悲地跟世人講清真相,這本身就是在維護大法的尊嚴,我們自然就能維護了大法的尊嚴。 個人體悟,請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