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27日】我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年來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身心得到了淨化,修煉前身體上的多種疾病現在一掃而光,特別是要命的腰椎盤突出,至今從沒犯過一次,七年來沒花一分錢的藥費,好多得了此病的人都來找我,問:“你那麼嚴重的病,半年臥床起不來,怎麼好的?”誰來我都把真實情況告訴他們:我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後病才好的。再說我的眼睛,在修煉前就已經花了,別說夜裏看書,就是白天看作業也費勁,可我現在的眼睛跟年輕時沒甚麼兩樣,再小的字夜間也能看清,同事們都羨慕我的眼力好。修煉法輪功後身體上的變化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再說心靈的淨化吧。自從學了法輪大法,我就嚴格按照一個修煉人的標準、也就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一個完全為了別人好的人,做事先考慮別人。那是1998年的四月底,我家賣給本市收費站一些蜂蜜,可付款時會計多付給5700元,當時在場的還有站長,誰也沒發覺──這錢是我丈夫支的。給錢後把錢裝兜裏,回家一數,才發現多給這麼多錢,我一見就急了,說:“快給人家送回去,如果人家發現虧了這麼多錢會急死的。”由於當時天已經黑了,於是第二天一早我們就把錢給收費站送去了。 還有一件事。那是2000年舊曆十一月的一個中午,放學後我走出教室,被四年級的兩個追趕的男生一頭撞倒在學校走廊裏的水磨石地面上,當時把我摔昏了。醒來後發現好多學生和老師圍著我,後來我忍著劇痛回家了。到家後一頭躺在床上,再也起不來了,腰、腦袋疼痛難忍。下午也不能去上學,下午放學後來了幾個學生代表看我,並說明班內同學們都要來看我。我強忍著坐起來:“你們看,我這不沒事嗎?明天就去上課,誰都不要來看我。”晚上兩個學生的家長也來看望我,一再要求要和我去照CT:“看摔壞了沒有,你這麼大年紀了……”我誠懇地說:“沒事,不用檢查。我是煉功人,不會出問題。”沒有一點想訛人家的想法。第二天我怕學生們花錢買東西來看我,就叫兒子把我送到學校,果然不出所料,講台上擺滿了學生們買的東西,每人一份。我一見此景,馬上讓學生把東西拿回去了,有的學生激動地說:“老師,你摔得那麼厲害,還堅持給我們來上課,我們這點心意你就收下吧。再說現在社會上又允許送禮……”聽了學生這番話,我沒動心,心想:是呀,孩子們說得沒錯,在修煉前我拿這也不當一回事,就從這點滴小事看起來,法輪大法確實把我改變了,多給了錢給人家送回去;被撞後不讓人家給看、不訛人家的錢、送禮不收……我也覺得自己和以前像是倆人,這都是師父教的,我只是按照師父的話做了。所以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心靈得到了淨化,道德在回升,然而就因為我的改變,災難也降臨到我的頭上來了。下面我把受到的迫害向世人訴說一下,願廣大民眾更進一步了解真相,不再受謊言的欺騙。 那是2001年的9月28日下午第二節課,我在上課,學校領導來叫我,說我村支部書記和幾個穿藍衣服的人來找我,要我到辦公室去一下。我就和校領導一同去了辦公室,一個穿藍警服的人說:“你今天得跟我們走一趟,有點事要核實。”我說:“上哪裏?”他說:“上公安局。”這時我才知道這是公安局的人,我說:“有事在這裏說吧,今天我們放假,要向學生進行假前教育。”他又說:“這不用你管,有校長,讓校長安排。今天你必須跟我們走,說不清楚就別想回來!”我見他們態度這麼不好,我想我做錯甚麼了、他們這樣對待我?又清楚被他們抓去的大法弟子都回不來,這時我說:“你們為甚麼無故來抓好人,這是甚麼法律?”他們又說:“你怎麼算是好人?”我說:“讓我們校長回答吧。多少學生的家長找校長要我接這個破爛攤子班,我要不好他們為甚麼叫我教他們的孩子?”這時校長給學區打了個電話,學區校長說:“他們來抓人有證據嗎?”這時一個高個的警察火了,開始罵罵咧咧。後來校長讓他們簽了字,我說:“我不跟你們走,你們不重證據,不重調查研究,不能平白無故抓好人!”這時他們三人不由分說,當著那麼多學生的面就把我從辦公室一直拽到校門口,硬把我推上車,戴上手銬、揪著頭髮,照著我兩邊的臉打了一頓。上車時由於一條腿還在車座上,那個高個公安一下就坐在我的腿上,時間不長腿就麻了,就這樣駛到了公安局院內,一下車因腿麻了摔倒了,高個公安上去“鐺”就是一腳,嘴裏罵著:“別裝傻!”一腳踢在我的腰上,拽著我進了辦公室,把我的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然後問:“你村牆上的字是誰寫的?”我說:“不知道。”“你見過嗎?”“見過,‘法正乾坤,邪惡全滅’這有甚麼不好呢,乾坤正了,邪惡滅了,有甚麼不好的,對誰都有好處。”緊接著他們問我寫“聲明”誰給上的網,我沒有正面回答;他們又讓我說法輪功是“××”,我說:“不是,我不入邪教,邪教幹不出積德行善的事來,我把5700元給人家退回去,難道這是邪的?”後來他們又讓我寫檢查、寫認識,說甚麼挽回他們的影響,他們說:“你要不寫,我們都成‘暴徒’了。寫了就回家。”我當時不寫,一公安拿電棍威脅說:“你寫不寫?不寫就電你。”我想了想,就把我煉功祛病的過程寫了寫,他們看了沒說甚麼,拿出來一張帶有文字的8開紙,上面的字用手捂著不讓我看,就說在此處寫上名字,就可以回家。由於回家心切,我就在右下角寫上了名字,上車後汽車一開我就知道上當了,原來警察在撒謊──哪裏是讓我回家,來到的卻是看守所。就這樣我被非法關押起來了。同被關押的功友們見我滿身是頭髮,我才想起是被警察揪的,足有手指頭粗的一綹,同屋的人們可作證。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惦記著我剛接手的50多人的班,好幾夜睡不著覺,腦筋錯亂了,飯不吃一口,水不喝一口,渾身哆嗦,一連四天,才被家人接出“保外就醫”。出來後我才知道他們為救我,請客送禮花掉了3000多元。一警察說我把他手機摔壞了,要修手機費50元。我表哥隨即拿出200元扔給他,他見錢眼開把200元都裝入腰包。 再看我這以後的日子是怎樣度過的吧。從此以後我的家庭沒有了以前的歡樂,尤其是重大節日到來之前,全家更是愁眉不展,為我擔心,因為我是全市掛上號的“頑固分子”,各級領導每到這個日子不是到單位找我,就是到家中找我,要求寫“保證書”,每次我都告訴他們:腦袋掉了可以,“保證書”堅決不寫。他們拿我沒辦法,後來乾脆不通知我,給丈夫打個電話,讓他替我寫個“保證書”造假。我在這裏嚴正聲明,在公安局簽的名、和我丈夫代我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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