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2日】黃河三角洲有個小鎮,這裏居住著三萬多人,曾有很多人公開修煉法輪功,他們信仰真善忍,知道要修煉好首先必須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他們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甚麼事情都先考慮別人,成為好人、更好的人。修煉人的道德回升,確實給社會帶來了好處,曾受到人民的普遍讚譽。 但1999年7月20日,江氏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這個小鎮的修煉者也同樣遭受到了迫害。 99年7月20日至8月上旬,該地惡徒對所有修煉者就地辦洗腦班,要人人過關。 從2000年1月起,又剝奪了32人的人身自由,關在鐵櫺門、鐵櫺窗的屋子裏。對三個月不轉化的辦理勞教手續,送勞教隊。在洗腦班裏還要負責看管人員的伙食費每天50元,並以開除黨籍、團籍,開除公職等相威脅。 從2000年4月起,對所謂的頑固分子送東營、王村、濟南等地關押,被強制洗腦的有44人。 先後被關押的有82人,其中被關押過2次以上和多次進洗腦班的有39人,被判刑和勞教的11人,現在還有3人被關押。 先後被罰款者29人,罰金達39萬餘元。 有32人被抄家,沒收電腦一台,複印機一台,放像機一台。 以上事實都在證明著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之上,利用造謠、陷害等手段,肆意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不准人民信仰真善忍,違背天理,侵犯人權。這個小鎮上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願意集體起訴江澤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