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19日】2003年10月11日到13日,湖北省咸寧市舉辦“中國竹文化節”。10月7日晚開始,當地主要公路的幾公里路段,掛滿了“法輪大法好!”等橫幅。 根據惡徒舉報,從10月8日開始,咸寧市出動大批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規模抄家、抓捕,當天非法綁架10餘人,並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追查國際)據此立案調查。 咸寧市只有一個行政區,就是咸安區。另外還有一個溫泉開發區。 調查證實,死者徐玉鳳,女,46歲,湖北省咸寧市裝飾公司職工。2003年10月8日晚10點左右,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岔路口派出所七、八個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到她家,想將她強行帶走。徐玉鳳就跑到房內將門反鎖,她家人在警察逼迫下拿鑰匙去開門。在她準備從窗戶順布條滑到樓下時,不幸從六樓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醫院搶救無效去世。9日晚,咸寧出動了70-80個警察搶走屍體火化。 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的值班警察向調查人員證實了事件的發生過程(1)。 除了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及所屬岔路口派出所、一號橋派出所、三號橋派出所外,咸安區公安局所屬永安派出所的值班警察(2)和主管此案的所領導(3)、南山派出所值班所長(4)也向調查人員承認了他們派出所出警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及被捕學員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事實。 直接指揮參與此案的咸安區公安局政保大隊的一位值班女警和後來的一名官員矢口否認徐玉鳳的存在,但沒有明確否認抓人和抓人致死的事實(5)。 咸安區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肖傳家在聽清楚了“追查國際”的名稱後立即掛斷電話(6)。 根據以上調查結果,確認湖北省咸寧市一名法輪功學員徐玉鳳被迫害致死及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關押的事實。 迫害徐玉鳳致死的直接責任單位是,但不限於: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岔路口派出所 涉案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是,但不限於: 咸寧市咸安區公安局暨局長、黨委書記肖傳家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暨局長:宋瑞生 咸寧市咸安區公安局政保大隊 溫泉公安分局所屬岔路口派出所、一號橋派出所、三號橋派出所等; 咸安區公安局所屬永安派出所、南山派出所等。 注一:(1)-(6)均有被調查人員的證詞記錄。 注二:為保護向“追查國際”提供證據的有關人員,此公開報告未公布所有涉案人員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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